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
常州市规划局
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常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常州市物价局
常建规〔2010〕14号
关于印发《关于市区非住宅商品房
项目开发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辖市住建局(委),各辖区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维护广大业主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非住宅商品房项目的正常运营和后续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市区非住宅商品房项目开发管理的若干规定》,现将该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市区非住宅商品房项目开发管理的若干规定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 常州市规划局
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常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常州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房地产 商品房 管理 规定 通知
共印300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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