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2010〕214号
关于迅速建立燃气高温防灾
应急联动机制的紧急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
今年入夏以来,我市遭遇连续高温天气,为有效预防燃气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局与市消防部门研究决定,迅速建立燃气高温防灾应急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启动燃气高温防灾应急联动机制:
(一)因液化气储罐喷淋水泵故障,一时无法修复的;
(二)因电路故障,两路电源同时停供,一时无法供电的;
(三)消防水管、喷淋水管同时发生故障,一时无法修复的;
(四)其它不可遇见的,确认需要启动高温防灾应急联动机制的。
二、凡需启动液化气高温防灾联动机制的,相关液化气经营单位应及时与当地消防中队联系,各液化气经营企业所属消防中队的区域分布和联系方式见附件。
三、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与本单位所属消防中队取得联系,如实介绍本单位基本概况、设备设施情况、人员状况等,并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的模拟演练,
四、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温期间要进入临战状态,要配备齐全高温防灾相关的设备设施及零配件,随时处置事故隐患,将燃气事故遏制在萌芽状态。
五、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启动高温防灾应急联动机制的同时,必须将有关情况同时上报城市燃气主管部门。
希望市区各液化气经营企业接本通知后,高度重视高温天气下的燃气安全生产和经营工作,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巡检,严格落实高温值班制度,杜绝燃气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金坛、溧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本通知后,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切实做好高温天气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市区液化气经营企业和公安消防中队基本情况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城市燃气 安全 管理 通知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