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2010〕206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近日,我市持续高温,对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切实做好高温期间全市生产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常办发[2010]4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高温期间局系统生产生活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 要切实加强对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和落实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加强对市60项重点工程、城市供水、燃气以及市政、建筑、拆迁工地等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开展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发生;要随时掌握气象情况,制定高温天气下建筑、市政、公用等行业安全生产作业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 二、做好高温天气下一线作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安全防护 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建筑、市政、公用等行业一线作业人员的休息时间和休息场所,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一是适当调整高温施工作业和休息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原则上,气温超过35℃的天气情况下,10:30—15:00应严格控制室外作业。二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一线施工人员、作业人员提供必须的设施和防暑降温用品。三是组织开展对一线工作人员的慰问活动,做好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对一线工作场所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运营工作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各类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要安排好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和调度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希局属各有关单位、处室按照行业分工及各自职责,迅速将此《通知》精神传达至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并认真抓好督促检查工作。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高温天气 安全生产 生活保障 通知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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