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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宜兴市神州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等33家单位不良行为处理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509/2010-0004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0〕144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0-06-03 公开日期:2010-06-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宜兴市神州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等33家单位不良行为处理的决定
关于对宜兴市神州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等33家单位不良行为处理的决定
常建〔2010〕144号
 

 

 

 

 

 

 

常建〔2010144

 

 

 

关于对宜兴市神州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有限公司等33家单位不良行为处理的决定

 

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的天宁区住宅小区围墙绿化工程于2010426日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该项目通过资格预审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有116家单位,开标时按时到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共83家,对未能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宜兴市神州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市恒雅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江苏世邦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花王园艺有限公司、江阴绿饰生态园艺工程有限公司、常州环美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均未到场。20105月13市城乡建设局监察室会同市招标办工作人员召集6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就未到开标现场一事作出说明。6家单位由于汽车在途中发生车祸、故障和堵车等原因,未能到场,并提供了相关书证材料和书面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同时鉴于6家单位的具体原因和对此次事件的认识态度较为端正,对上述6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书面告诫,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5.2.36.1.2等条款的规定,招标人当场未接受上述6家单位的投标文件。

二、安徽安兴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中凌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金腾园林建设有限公司、镇江市花卉园林工程公司、江苏东珠景观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市龙潭园景工程有限公司、芜湖皖桥园艺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天堂建设有限公司、江西省城市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江苏腾龙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绿宝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芜湖金海苑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亚东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武进公路苗圃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无锡东方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宜兴市蓝天市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靖江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常州市苗圃有限公司、丹阳市瑞清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常州金茵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等21家单位的项目经理未到场。江苏华夏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生太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园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常熟市恒彦绿化景点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单位的委托人(或项目经理)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对上述26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书面告诫,并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5.2.36.1.2等条款的规定,招标人当场未接受上述32家单位的投标文件。

三、开标时发现南通绿亚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光盘内容为江苏生太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光盘内容。市城乡建设局监察室会同市招标办工作人员经调查,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在同一家无资质的中介公司制盘、刻盘过程中造成混同,此行为不符合投标文件编制的规定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对南通绿亚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生太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两家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对上述单位在网上公告3个月。在此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上述单位的投标。

希望各投标单位,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招投标市场正常秩序。在今后的招投标活动中,如发现类似行为将从严处理。

以上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工程  招投标  不良行为  处理  决定

  抄报:省招标办,市监察局,市专治办

  抄送:市纪委执法室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63日印发

共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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