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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建设系统“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0-0004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0〕14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0-05-28 公开日期:2010-06-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建设系统“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关于开展建设系统“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常建〔2010〕140号
 

常建〔2010140

 

 

 

关于开展建设系统“2010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今年6月,是继2002年国家提出把每年6月定为全国安全生产月的第9年。按照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及省、市安委会的部署,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风尚,促进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建设系统“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办发〔201015号文件及省、市的部署要求,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以强化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工地、进班组,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支持。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局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长:吴晓东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李    市城乡建设局副书记、副局长

潘企强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邹云龙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冷和荣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徐文时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史政达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贡浩平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员:徐晓钟  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陈向阳  市城乡建设局宣传教育处处长

        周小平  市城乡建设局建管办主任

        曹成贤  市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处处长

        徐建明  市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处处长

        黄英豪  市城乡建设局开发办主任

胡山章  市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处副处长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公用事业处,胡山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活动的组织协调。局属各企事业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三、职责分工

1.公用事业处负责开展局属单位 “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市政公用行业的安全管理,对重点要害部位、公共聚集场所加强检查监督,增强对供水、供气、公交设施和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完善供水、供气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2局建管办负责全市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局城建处负责市政工地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严格推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全面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安全的作业条件,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尽量避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局开发办负责城区各拆迁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规范和提升拆迁管理单位和实施单位的综合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化解拆迁矛盾纠纷。

四、活动主题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安全发展、预防为主”。要紧紧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各单位、各工种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素养,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和隐患治理行动,进一步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五、活动时间

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局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06130日在各单位同时展开。

六、活动形式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有关单位每周都要安排一个主题进行重点宣传。第一周是“安全生产宣传周”,通过领导讲话、发表文章、发布安全短信等多种宣传形式和手段,掀起安全生产宣传热潮;第二周是“安全文化和科技普及周”,重点开展一系列送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工地、进班组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科学常识等方面的学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第三周是“安全生产咨询周”,各单位结合本行业实际,为广一线作业人员提供安全服务和咨询;第四周是“应急预案演练周”,重点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学习和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现场应急处置的能力。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开展好“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活动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总结评比等各个环节上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及早谋划,制定方案。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及时制定“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要创新形式和内容,精细谋划,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活动期间,机关各相关处室要关注工作动态,报道典型活动,推广先进经验。
  (三)突出重点,营造氛围。要突出以人为本,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浓厚氛围。“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做到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和媒体联动,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要围绕活动目标,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发挥自身的优势,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力求使活动搞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四)总结经验,务求实效。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成功经验,要把“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和总结在710日前通过OA系统报局公用事业处(联系电话:85682077)。
 

附件:“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口号

 

 

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城市建设  安全生产月  活动  通知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528日印发

共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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