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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安全迎世博,全力保省运”主题活动和建筑安全专项治理“2010迅雷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0-0003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0〕11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0-04-21 公开日期:2010-05-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安全迎世博,全力保省运”主题活动和建筑安全专项治理“2010迅雷行动”
关于开展“安全迎世博,全力保省运”主题活动和建筑安全专项治理“2010迅雷行动”的通知
常建〔2010〕110号
    

常建〔2010〕110号

 

 

 

关于开展“安全迎世博,全力保省运”

主题活动和建筑安全专项治理

“2010迅雷行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做好“上海世博会”和十七届“省运会”期间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全市良好的安全环境,全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安函[2010]25号)《关于印发〈2010年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常安〔2010〕9号)《关于印发〈2010年度常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迎世博,全力保省运”主题安全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从2010年4月22日至10月31日止,决定对在全市在建工程中开展“安全迎世博,全力保省运”主题活动和建筑安全专项治理“2010迅雷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安全迎世博,全力保省运”和“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治理”为主题,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超常规的力度和手段深化落实“安全生产年”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健全建筑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落实“上海世博会”和省运会期间各项建筑安全保障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市委市政府对举办省运会提出的“最精彩、最完美、最成功、最难忘”的办赛目标。

实现以上总体目标,要突出“三个重点”,实现“三个确保”。“三个重点”是:在推进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上要有大动作、新突破。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着力解决施工现场各方建设主体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措施不落实的突出问题;在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上要有大力度、新成效。把施工现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着力解决工作不扎实、基础工作不牢固、本质安全水平低的突出问题;在深化建筑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中要有大举措、新进展。把巡查考评、达标考核和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手段,着力构建标本兼治的建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个确保”是:确保在继续降低事故总量的同时,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面实现省建设主管部门和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考核控制目标; 确保实现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活动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重点

1.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实施及专家论证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开展专项整治。
  (1)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开挖,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2)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3)脚手架工程: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等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

3.应急救援预案和准备情况。重点是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本地区、本单位的指挥系统、信息系统、专家咨询系统、救援组织系统、后勤保障系统等,保证一旦有建筑安全事故发生时能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快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及时、有序、科学、安全地开展救援工作,控制事态的发展,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

三、时间安排
  (一)活动部署阶段(4月底之前):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企业自查阶段(6月底之前):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要结合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建筑施工企业自查工作加强督促、指导。

(三)地方检查阶段(8月底之前):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企业、项目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阶段(9月至10月):。结合各地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我局将于9月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并做好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准备。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迎世博,全力保省运”主题活动和建筑安全专项治理“2010迅雷行动”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重点环节的排查治理。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做好对脚手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三)紧密结合相关重点工作。各地区、各单位要把主题活动和专项行动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不久前部署的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区、各单位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每月的1日前及每季度结束后的3日内,要分别将上月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安全检查汇总表(附件2)和本地区开展工作的季度总结材料,报送常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
11月5日前,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本地区开展主题活动和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报告(含检查汇总表)报送常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

 

附件:

1.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检查表(一)、(二)、(三)

2.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检查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建筑业 安全生产 活动 通知

抄报:省住建厅、市政府,市安委会,朱晓敏副市长

抄送:市安监局,市监察局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年4月21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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