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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09年度常州市“金龙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0-0003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0〕99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0-04-10 公开日期:2010-04-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2009年度常州市“金龙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评审工作
关于开展2009年度常州市“金龙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常州建筑业协会

 

常建〔201099

 

 

关于开展2009年度常州市“金龙杯”

优质工程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为不断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增强全行业建设工程创优意识,树立样板精品工程,根据《常州市“金龙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度常州市“金龙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评选(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凡在常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2009930日前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时间不超过两年的建设工程。在2009930日后竣工备案的项目,一律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办法

1.参加申报的建设工程具体条件和办法按《评审办法》执行。各承建单位(施工企业)自愿组织申报;

2.申报市“金龙杯”优质工程奖的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单独填写申报表及申报理由;

3.申报资料应真实、清晰、整齐,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备查),在工程资料中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受理;

4.申报表和评审办法可在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网址分别为www.czjsj.gov.cn

三、申报时间和受理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430

2.受理部门为常州建筑业协会(地址:北直街2号,联系电话: 8660334586613345,联系人:张广敏、李明华);

3.市区的建设工程由承建单位直接上报。金坛、溧阳市,武进、新北区的建设工程,由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筑业协会负责初审,统一上报;

4.受理申报资料时,应严格审查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对应性、时效性。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费用

对初审通过的申报工程,按规定收取评审费。对获奖工程收取奖杯、证书工本费。初审未通过的申报工程,不收费。

 

附件: 

    1.常州市“金龙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2.常州市“金龙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常州建筑业协会

 

               

 年四月十

 

 

主题词建筑业  金龙杯  评审  通知

  抄报:省住建厅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4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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