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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满意建设”服务品牌建设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0-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0〕36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0-02-08 公开日期:2010-02-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进一步加强“满意建设”服务品牌建设
关于进一步加强“满意建设”服务品牌建设的通知
常建〔2010〕36号
 

常建〔201036

 

 

 

关于进一步加强“满意建设”服务品牌建设的通知

 

各局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近年来,我局在全局范围内广泛开展了企业文化建设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其中在服务文化建设上也各有特色,成效明显。局机关去年按照市级机关党工委的要求开展了“打造服务品牌、提升服务效能”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在更新服务理念、扩大服务内涵、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做了有效探索,确定了“满意建设”的服务品牌和标识(见附件),提升了服务效能,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基层、企业及人民群众的好评。为深入开展“两大提升工程”活动,进一步加强“满意建设”服务品牌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争先创优,进一步树立和提升建设系统的良好形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满意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准绳,以建设服务型企业(单位、机关)为目标,以建设服务文化、培育企业(单位、机关)精神、建设和谐企业(单位、机关)为重点,以打造服务品牌为载体,以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为根本,以提升服务质量、效能和满意度为目的,不断探索和创新,努力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企业(单位、机关)服务品牌。

二、学习实践,不断提升

一是要组织学习。服务品牌的概念是由服务文化中提出的,是全新的知识,要认真组织学习。服务品牌是效率与效益的综合体现,更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高度发展的标志,也是展示我们综合竞争力的名片,对塑造形象、提升品位、扩大影响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要更新理念。随着我国民主和法治进程的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规范,服务型企业(单位、机关)将是必然选择,作为城市建设企业、单位和部门,要更好更优地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建设更加美好的常州,要强化服务意识,更新服务理念,以人民满意、客户满意为最高标准。三要不断实践。“满意建设”服务品牌建设,要通过进一步改进服务措施,结合工作实际,敢于冲破传统管理模式的束缚,不断探索和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进一步加强“满意建设”服务品牌建设,提升服务效能,树立良好的形象,是我们企业(单位、机关)进一步发展的关键,要将这项工作列入各企业(单位、机关)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加强领导,不搞形式主义,特别要针对一些顽疾,敢于动真,努力克服或消除服务工作中的陋习,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真实的满意度,为实现创一流的服务,争一流的业绩,建一流的企业(单位、机关),树一流的形象的愿景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件:常州市建设局“满意建设”服务品牌标识及说明

 

二○一○年二月八日

 

主题词企业文化  品牌  建设  通知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10211日印发

共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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