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2010〕29号
关于落实《常州市2010年六十项
重点工程(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常发[2009]27号《关于印发〈常州市2010年六十项重点工程(工作)〉的通知》精神,由我局负责或配合的工程项目共38项,其中我局牵头负责的项目13项,配合其他部门或相关辖区的项目25项。现将项目分解目标责任下达给你们。希望各责任单位和处室对照目标任务,精心组织,逐一落实,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我们的任务。
二○一○年二月四日
主题词:城市建设 工程 目标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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