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0-0000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0〕2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0-01-26 公开日期:2010-02-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转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常建〔2010〕20号
 

常建〔201020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

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管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200912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焊工、建筑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桩机操作工、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机动车司机、其它特种作业人员。

二、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省建管局《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自发文之日起,要组织需要申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统计已取得省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省建管局《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换证考核。

三、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要按照省建管局《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人员、场地、设备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准备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四、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属地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的建设和考核工作的监督,做好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自201061起,所有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均应持有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附件:

1.《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2.常州地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简要信息

 

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建筑业  特种作业  考核  转发  通知

抄报:市安委会

抄送:市安监局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10126日印发

共印200

附件1.doc
附件2.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