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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0年常州市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0-000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0〕1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0-01-11 公开日期:2010-01-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印发《2010年常州市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关于印发《2010年常州市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常建〔2010〕13号
 

 

 

 

 

 

 

常建〔201013

 

 

 

关于印发《2010年常州市建筑业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常州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希望认真贯彻落实。

 

               年一月十一

主题词建筑业  安全生产  意见  通知

  抄报:市政府朱晓敏副市长,市安委会

  抄送:市安监局,各级安监机构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10年1月11印发

共印250

 

2010年常州市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强化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努力实现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0年常州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一、明确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指导思想。2010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国家、省、市建筑安全“队伍建设年”“科学管理年”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为主要工作内容,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增强监督执法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杜绝较大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严控一般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市控制指标范围内,推动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形势稳定好转。

二、针对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在巩固2009年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要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深化以防范工地大型起重机械倒塌、深基坑、支模架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明确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一是通过执法检查、现场评价、市场与现场联动等方式,督促施工、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主体责任,推动企业提高履行主体责任的能力。二是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以经济手段约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加强对建设单位进行考核。三是与政府投资大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四是完善监理旁站制度,事故的预防、预警监督制度,监测方面的第三方监测制度等。

四、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一是加强“数字安监”建设,现场隐患实时告知试点,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二是深化完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预警监管机制,实行高支模架搭设验收工序的监理向监督机构抄告制度,完善将工地被责令停工情况向企业法人通报制度。三是合理配置有限的监管资源,对监督工程进行项目性质、施工难度、管理好差等方面的科学分类,实行差异化管理。四是通过建立社区义务监督员、党员志愿者义务监督员队伍等方式,继续健全社会化群众性的监督网络,探索安全文明施工社会监督方式。五是完善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的信息通报制度,加强相互配合,形成管理合力。

五、强化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重视抓好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借助协会等平台,开展“三类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后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试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做好与省建设厅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制度的衔接;加强劳务企业管理,逐步规范现场管理人员安全行为;发挥民工学校作用,督促企业开展对一线作业人员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

六、增强部门联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根据监督职责以及工程建设相关管理主体和实施主体的不同,加强协调,主动沟通,统一思想,做好无缝对接。要重视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完善管理体系,加大对本行业相关区级部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七、进一步强化突发情况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时组织演练。要督导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服从统一指挥。承担建设系统抢险防灾应急责任的有关单位要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器材设备的准备。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对发生伤亡事故谎报、瞒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法从重处理。

八、加强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以全省安全监督机构考核为契机,促进建筑安全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以适应我市投资规模持续扩大,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团队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监管人员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推动安全发展的自觉性,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和专业知识学习教育,更好地把握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进一步掌握工作主动权。进一步改进安全监管方式,积极采用科学方法进行安全检查,认真落实层级监管责任,构建联动监管网络,形成整体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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