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局
常州建筑业协会
常建〔2010〕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专家库管理办法》和《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我市拟组建建筑业各类专家库。现将有关专家库专家首次申请、推荐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在全市建筑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
2.从事建筑所属领域或专业技术工作满十年以上,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全国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诊断师资格,身体健康。
3.熟悉、了解本领域或专业的科技活动特点与规律,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丰富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经验或较高的工法、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评审业务水平,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二、专家库设置类别
1.市级和省级工程建设施工工法评选专家库;
2.市级和省级工程QC小组活动评选专家库;
3.市级和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选专家库;
4.江苏省建筑业企业和个人评优评先专家库;
5.常州市“金龙杯”、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评选专家库;
6.常州市“金龙杯(装饰)”、江苏省“紫金杯”优质工程评选专家库;
7.市级和省级“文明工地”评选专家库;
8.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选专家库;
9.建设科技项目评审与验收专家库;
10.工程咨询(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专家库。
三、申报要求
1.由本人提出申请。
2.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按申请人所从事的专业分类(附件一),填写《常州市建设局、常州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专家申请推荐表》(附件二)。
3.专家库专家资格确认(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之日起,截至2010年3月31日为止。
五、申报受理
受理地点:常州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常州市北直街2号);
联系人:盛莱山、宋芝芬;
联系电话:86603345 86613345
二 〇一 〇年 一 月 五 日
主题词:建筑业 专家库 组建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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