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局
常州市房管局
常建规〔2009〕5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
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房管局,勘察、设计、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住宅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减少住户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投诉,提高住户对住宅工程的满意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我局会同市房管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现将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住宅 质量 管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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