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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区年满70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实施办法
索 引 号:014109509/2009-0007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09〕23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建设局
生成日期:2009-08-31 公开日期:2009-09-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区年满70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实施办法
常州市区年满70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实施办法
常建〔2009〕233号
 

常州市建设局

常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常建〔2009〕233号

 

 

 

常州市区年满70周岁老年人

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实施办法

 

常州市公交集团公司: 

根据江苏省委苏发[2009]5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9年9月1日起,对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实行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具体办法如下:

一、从2009年9月1日起,已办理“常州市区高龄老人优待乘车卡”(以下简称老龄卡)的老人不必换证,可凭原卡免费刷卡乘车,原卡内的余额可在2009年9月8日以后,凭本人身份证到江南公交服务中心办理退款手续(初次办卡时赠送的30元不予退款)。

二、年满70周岁未办理老龄卡的老年人,从2009年9月1日后,可到江南、红梅、路桥公交IC卡充值点办理免费乘车老龄卡,办卡时须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2寸免冠近照2张

3.本人联系电话

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人仅限办理一张老龄卡,因遗失或其他原因需补办的,需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由市物价管理部门确定。

四、持有老龄卡的乘客应主动遵守乘车规则,乘坐无人售票线路时主动出示,并刷卡乘车。乘坐有人售票线路时,应主动向公交工作人员出示。

五、老龄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公交  免费  乘车  办法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9年8月31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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