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2009〕123号
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常政发(2008)95号文件《市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建设局常建(2005)121号文件《关于印发〈常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对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现将第一批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大部分施工企业对照考核细则,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基本落实,能够做到增加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正常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教育培训、方案审批、目标责任考核等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经考核:常州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施工企业为一级达标企业;常州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2家施工企业为二级达标企业;常州市文昌防腐工程有限公司等16家施工企业为三级达标企业。
少数施工企业未认真组织安全生产达标自查,安全管理制度不全,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未层层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存在缺陷,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按时延期,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经考核:常州城南综合建设有限公司为未达标企业。
各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考核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人员及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和长效管理,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到施工现场和作业人员,目标明确、考核到位,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台账和资料,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更上台阶。
附件:第一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名单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建筑业 安全生产 达标考核 通知
共印300份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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