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2009〕7号
关于表彰2008年度平安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2008年,局属及相关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新一轮平安创建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措施落实,积极开展创建“平安企业、平安工地、平安拆迁”等活动。在安全生产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反恐专项斗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等工作中,较好地实现了“七个不发生”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任务,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经考核,现对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等60个先进单位和黄澔等5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探索新经验,创造新业绩,在“三个平安”创建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各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一轮创建平安建设活动的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建设一个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常州”,为常州的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
附件:2008年度创建平安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二○○九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城市建设 平安 先进 表彰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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