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2007〕224号
关于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遏制
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驻常办事处,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建筑起重设备产权单位:
2007年11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位于无锡市崇安区的银仁御墅花园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施工电梯吊笼突然坠落至地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做好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
时值年底,进入冬季施工,同时也进入建筑施工作业高峰期,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结合本企业、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一把手亲自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范工作做细做实。
二、突出重点,立即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无锡11.14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我市各地区、各单位要立即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形成书面的检查记录。检查工作要做到不留死角,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停工整改,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此次检查的重点包括:
(一)加强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和施工电梯安装、使用的检查
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并会同监理单位、设备装拆专业承包单位和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的产权单位联合检查,重点检查:现场装拆专业承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拆装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方案是否经过审批和交底;安装使用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电梯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塔式起重机和施工电梯上的各种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定期维护保养并建立了台账,各种超载、防坠等预警、保险安全装置是否工作正常;塔式起重机和施工电梯使用前是否进行了检测并取得检测合格证;塔式起重机和施工电梯使用时是否按照规定配备了具有上岗资格的司机和指挥人员;现场使用时是否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和施工电梯操作规程。
(二)加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使用的检查
由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牵头并会同监理单位、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单位联合检查,重点检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单位是否按资质施工,外省市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备案手续;现场安装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否符合经鉴定的脚手架设计图纸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的要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上的各种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定期维护保养并建立了台账,各种超载、防倾、防坠等预警、保险安全装置是否工作正常;每次升降前后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手续;每次升降时专业承包单位的现场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三)加强结构吊装的检查
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并会同监理单位、吊装专业承包单位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吊装方案是否通过了专家组的论证;现场吊装是否按照专家组论证通过的方案实施;现场高空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类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按照规定佩带和使用;各类自行式吊装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定期维护保养并建立了台账,各种超载、防坠等预警、保险安全装置是否工作正常;吊装设备的地基或铺垫箱板是否满足要求,是否进行了动态观测和控制。
(四)加强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检查
由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平行发包的深基坑支护工程)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会同监理单位、深基坑支护工程专业承包单位联合检查,重点检查:深基坑支护工程方案是否通过了专家组论证;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基坑开挖后,是否对基坑外地面和周边建筑物的沉降、变形情况进行及时观测;是否按照规定制定了应急处置和救援预案。
三、强化监督,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督查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分析本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要认真督查各单位自查的效果,同时要对施工电梯组织一次地毯式检查,严密排查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及时消除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存在的各类隐患。各单位的自查工作必须立即组织开展,检查的汇总情况于12月10日前报市安监站。我局将组织专门人员同时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我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行政处罚。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下发,请同步抓紧贯彻落实。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建设 安全生产 通知
共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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