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2007〕208号
各辖市、区建设局: 为推进我市建筑业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市建筑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07]83号)和省建管局《关于做好各市建筑业区域协调发展办公室成立工作的通知》(苏建管综[2007]3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建筑业区域协调办公室。 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成员 主 任:潘企强 副主任:徐晓钟 成 员:程向阳、缪志国、董春明、王鸣军、干孟泽 陆文达 二、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及时收集、研究解决全市建筑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定期和不定期对相关地区进行现场办公和指导; 3.组织相关管理干部和企业家的培训; 4.配合省建筑业区域协调指导小组工作,建立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机制,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5.推动企业间的合作和对外交流; 6.收集和交流地区间的相关信息,为区域合作牵线搭桥。 7.协调解决推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相关问题。 三、办公室联系人:王小平 联系电话:0519-85682050 传真:0519-85682051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机构 建筑 协调 办公室 通知 共印10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