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2007〕167号
关于公布二OO七年上半年度常州市
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驻常办事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工地现场管理水平,积极营造创建文明工地、打造企业名牌的良好氛围,在全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的共同参与下,经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评议,并通过公示,决定授予常州市儿童医院门诊病房等147个建筑项目为2007年上半年度“常州市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现予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二OO七年上半年度常州市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名单
(房屋建筑工程)
二○○七年八月二日
主题词:建设 工程 文明工地 公布 通知
抄报:省建管局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7年8月3日印发
共印200份
常建〔2007〕167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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