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2006〕117号
关于组织开展服务窗口优质服务
竞赛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有关单位: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推动城市建设“大跨越”的开局之年。为认真落实新一轮城市建设三年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精神,进一步改进建设行业作风建设,提升队伍素质,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根据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办(2006)21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建设系统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市市级机关作风建设暨“创优环境兴常州,改进服务促发展”专项行动大会精神。以争一流、树形象为主题,以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为重点,以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为目标,切实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培养模范的礼仪行为,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实现建设事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和谐的社会主义环境而奋斗。
二、竞赛范围
竞赛活动在市建设局系统、道路养护、排水、路灯、公交(含出租车)、燃气、自来水、12319服务热线建筑施工许可管理等服务窗口单位开展。
三、竞赛办法
1.竞赛时间
6月为动员申报阶段。
7—10月为竞赛阶段。
11—12月为总结评比阶段。
2.参赛方式
局属各窗口单位自愿申报。于6月20日前将参赛活动计划和申报表报市建设系统窗口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建设局工会)。
3.考核办法
(1)申报。局属各窗口单位需按规定认真填报《江苏省建设系统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申报表》,于6月20日前报市建设局工会 。
(2)自评。各竞赛单位要及时向市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竞赛情况,对照评比条件自查打分。于10月15日前上报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总结。
(3)初评。市竞赛活动办公室在平时考评基础上,于11月10日前组织人员集中评审,提出考核意见。
(4)考核。市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实地考核,将初审和考核结果报竞赛领导小组审定,择优推荐报省建设系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的领导,确保竞赛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并取得实效,市建设局成立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活动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会联合会。局有关业务处室负责竞赛活动的具体指导。
五、表彰奖励
本次竞赛活动设立建设系统“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明星”。由市建设系统优质服务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综合各方意见,择优推荐报省建设系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审定、表彰。
六、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竞赛质量。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单位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相应的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要把本次竞赛活动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和局精神文明建设三年规划以及“企业文化建设推进年”等活动紧密联系起来。
2.注重实效,解决突出问题。各单位要以人为本,努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探索和树立新的服务理念、改善服务环境、增添便民措施。各服务窗口要设立简明实用的征求群众意见设施,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承诺时间内给予答复,件件有回音并立即予以整改,务求竞赛活动取得实效。
3.创新载体,丰富活动内涵。各参赛单位要将本次竞赛活动作为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结合行业实际,推出委屈服务、承诺服务、微笑服务、普通话服务等,要动员职工广泛参与,提升职工素质,创新竞赛载体,丰富竞赛活动内涵。
4.注重宣传,总结先进经验。各参赛单位要做好本次竞赛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各种宣传阵地、方法,积极宣传竞赛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在竞赛中要注意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并加强宣传报道,弘扬行业新风,促进作风建设,为建设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常州市建设系统优质服务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建设 服务 竞赛 通知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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