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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实施“创优发展环境 服务有效投入”若干举措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06-0006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06〕9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建设局
生成日期:2006-04-17 公开日期:2006-04-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实施“创优发展环境 服务有效投入”若干举措的通知
关于实施“创优发展环境 服务有效投入”若干举措的通知
常建〔2006〕92号
 

 

 

 

 

 

 

常建〔200692

 

 

 

关于实施“创优发展环境

 服务有效投入”若干举措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创优发展环境五项规定和“放、减、控、改、创”五个方面的要求,深入贯彻省、市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市市级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全面促进“有效投入年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我局制订了“创优发展环境、服务有效投入”若干举措。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办事效率,服务企业发展

1扩大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前置管理“一站式”服务范围,简化办事环节。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纳入“一站式”服务内容,实现“统一受理、统一管理”。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流程,优化组合窗口服务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到“一门受理、一套资料、一票收费、一次办结”。

2.前移建筑业管理平台,服务各区招商引资项目。在钟楼、天宁省级开发区成立“招商引资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每月定期3-4次现场集中办理承发包、审图、质监、安监、开工登记等手续;市质监站、安监站对钟楼、天宁区实行定岗、定人,加强辖区工程质量管理与安全监督、服务工作。

3利用网络加强与企业沟通,进行“资讯互动”。通过网络发布文件、发送通知,开展重大事项网上征求意见活动、热点问题网上对话活动,增进与市场主体的沟通。对需办理相关事项的企业,主动将“办事须知”发送至企业电子信箱或链接到企业网站,方便企业查询。

4.加强对企业资质申报的帮助指导。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做到随时受理,并及时联系省级主管部门加快集中报批。建立骨干企业资质升级及外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绿色通道,安排专人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指导编制申报材料,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同时,采取咨询登记、预约办理、通知办理等办法,加强与企业沟通,提高办理质量与速度。

5.进一步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一次报审10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8个工作日内,一级工程7个工作日内,其他工程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书通过电子邮件直接发送至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减少审图修改过程中的流转环节,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6.改进污水排放管理中的服务。为工业企业内部水质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帮助企业组建内部化验室,免费培训化验员,有效提高接管企业预处理工作水平。对只排放生活污水的接管单位,水质监测频次由每季监测1次调整为每年1-2次,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二、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

7.加快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法规体系、统一评价标准、统一惩诫机制”的要求,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协调,提高信用记录联网互动共享水平,有效实施信用监督和失信惩诫制度。

8.建立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建立部门联动制,约束失信欠款企业(个人)。制订《常州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劳务项目负责人培训上岗制度,在全市建筑业企业建立民工工资支付告知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机制,及时消除恶性事件隐患。

9.不断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委的考核,及时纠正不规范运作,淘汰不良评委。进一步做好工程担保管理试点工作,严格查处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现象。

10.加快编制常州市房地产发展中长期规划,科学指导房地产发展方向。制订房地产开发手续办理流程图,指导、方便开发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息发布机制,提高《常州房地产信息》编撰水平,抓好房典网的运行和管理。加强重点开发项目的协调服务。

11.制订城市房屋拆迁招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拆迁市场,推进拆迁市场优胜劣汰。修订完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政策,严格执行拆迁补偿标准,着力消除随意调整拆迁补偿标准的现象。

三、完善公用服务,满足群众需要

12.加快推进市区公交运行一体化进程,统一实施公交IC卡收费系统,方便市民刷卡乘车。优化公交线网,增加运行车辆班次,延长服务时间。年内新辟公交线路5条,调整延伸15条,解决43个行政村通公交车问题。

13.进一步加大路灯盲区整治力度,年内解决20个路灯盲区的照明问题。

14.加快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的改造步伐,规范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行为,确保在3年内完成市区二次供水改造工作。

四、加强工作协调,严格依法行政

15.加强市区两级工作协调,发挥区级管理部门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作用。会同各区进行住宅小区的综合交接,监督有关公建配套设施的移交,由各区接收相关资料归档备案。完善房屋拆迁属地管理机制,由各区负责承担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中的具体事务工作,并委托各区开展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有关工作。

1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梳理局行政执法职责,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

17.坚持执法公正。进一步明确首次不罚的范围、条件和标准,确定行政处罚幅度,减少自由裁量空间,确保行政执法的统一性和公正性。

18.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行行政处罚网上公示制。编制局缴费程序告知书,方便服务对象办事。

 

〇〇六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建设  创优  措施  通知

  抄报:市委、市政府

  抄送:各辖市、区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管

委会,各辖市、区建设(建管)局,有关企业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6426印发

共印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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