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2006〕90号 关于成立常州市建设局 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建设厅的统一部署,根据我局工作的实际,为加强对建设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潘企强 常州市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戴明水 常州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邹云龙 常州市建设局副局长 冷和荣 常州市建设局副局长 徐文时 常州市建设局副局长 黄 坚 常州市建设局副局长 史政达 常州市建设局副局长 周 斌 常州市建设局副局长 彭 峻 常州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杨明怀 常州市建设局纪委副书记 蒋联军 常州市建设局法规处处长 糜国才 常州市建设局建管办主任 姜煜忠 常州市建设局开发办主任 袁茂新 常州市建设局城建处处长 胡导云 常州市建设局科研处处长 徐晓钟 常州市建设局公用事业处处长 经 焱 常州市建设局村镇处处长 刘 阳 常州市建设局监察室主任 陶 伟 常州市建设局计财处副处长 程向阳 常州市招投标办公室主任 董春明 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处长 吕国平 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在市和省建设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局治理商业贿赂的领导组织工作;研究制定全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方案;指导全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处理全局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委监察室,杨明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糜国才、袁茂新、徐晓钟、刘阳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开展工作交流和调查研究工作;督促检查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收集整理相关信息,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建设 机构 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6年4月26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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