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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二〇〇六年建设职工教育工作意见
索 引 号:014109509/2006-0004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06〕3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建设局
生成日期:2006-02-20 公开日期:2008-10-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二〇〇六年建设职工教育工作意见
二〇〇六年建设职工教育工作意见
常建〔2006〕30号
 

 

 

 

 

 

 

常建〔200630

 

 

 

〇〇六年建设职工教育工作意见

 

各辖市、区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局直属单位:

2006年是全国实施“十一五”规划、推进新一轮《城市建设三年实施纲要》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力争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决战之年。建设任务十分繁重而艰巨,建设教育始终要服务好建设事业这个大局。在新的一年里,建设职工教育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我市建设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开展以提高经营管理能力、自主创新能力、高素质职业技能能力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努力提高职教水平和质量,创新教育管理机制,努力培养和造就源源不断的高素质建设者,为我市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职工教育目标

1.局目标

1)编制全年建设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建设教育培训万人以上。

2)组织实施建设行业企业资质管理与个人职业资格相结合的职业准入制,培训率达100%

3)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以提高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提高科技进步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训教育。

4)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多渠道培养新技师100名。

5)加强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努力提高职教水平和质量。

6)切实加强领导,努力营造教育培训良好环境。

2.各单位职工教育目标

1)制定2006年职工教育实施意见,全员职工教育培训率达到90%

2)开展以提高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提高科技进步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训教育。

3)职业技能证书持证率高、中、初级工结构比例达206020

4)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5)探索职工教育奖励政策和激励办法。

二、围绕建设事业快速发展,开展以提高建设人才队伍能力为重点的全员培训

1.完成建设行业万人以上教育培训。年内培训计划安排为:个人职业资格培训2400人,建设新法规、新规范、新条例培训3000人,“五新”教育培训1000人,各类管理干部岗位培训1000人,学历教育培训200人,用工预备制培训、适应性岗位培训1000人,职业资格技能培训1000人,特殊工种复审培训1000人。

2.坚持推行建设行业企业资质管理与个人职业资格相结合的职业准入制度。根据部、省建设行业有关规定,重点抓好建筑施工企业、市政企业、公用事业企业等新建、变更中的个人职业资格培训工作。培训率要求达到100%。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

3.继续抓好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培训,特别要加强对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相关职工的职业培训。今年,各教育基地继续开设三级项目经理岗位培训班;开设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监理员等培训班;开设燃气石油操作人员、驾驶员、客运人员、供水生产工等培训班。确保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4.着力开展以提高经营管理能力、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训教育。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国有企业改革已取得了重要发展,但仍然需要加大力度,继续推进,要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各单位要着力组织经营管理干部学习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方法、市场经济理论、工商管理信息化等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在推动企业改革、改组、改造中,充分发挥作用,培育出一大批精通经济管理,勇于创新的经营管理人才。同时。要着力组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十一五”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保证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各单位要开展以新知识、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重点内容的“五新”培训;开展以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工程的推广培训;开展围绕建设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的课题,努力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培训,不断增强在建设领域中科技含量、科技竞争力。培育出一大批具有科技创新能力,能推动科技进步的专业技术人才。

5.年内培养培训技师100名。首先在2005年首次突破培养培训100名新技师的基础上,今年继续要加大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步伐。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试点企业单位的优势,努力实施既定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年内完成培养培训新技师100名。其中,公交50人、自来水10人、燃气20人、其他单位20人。在培养培训新技师过程中,要坚持统一标准、现场考核、强化督导的原则;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各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的标准要求,来确定技师考评的要素和内容;要把握好员工职业能力、工作完成能力、解决生产难题能力的综合考评。其次,要积极配合省、市各类各工种高技能人才比赛活动,充分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做好预赛前的培训教育工作,让更多的选手进入决赛,赛出好成绩,获得破格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称号。再次,对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改造、推广、应用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对多次获得行业、公司先进工作者,对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者,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培养他们成为高技能人才。多渠道、多层次培养出一大批高技能人才队伍,适应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担当起建设事业的重任。

三、加强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努力提高职教水平和质量

1.加强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各教育培训基地要加强培训与鉴定场地软件、硬件的建设,改善和健全必要的教学工具,创新和制作培训与鉴定教学模块,扩大和增加培训与鉴定场所,加强职教信息化建设,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培训中的应用,逐步实现教学装备水平较高,优质资源的教育培训基地。

2.提高职教水平和质量。各教育培训基地,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努力学习,适应当前建设事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在培训与鉴定过程中,要注意以提高技能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教学质量,要针对各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制定标准要求,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单位要加强紧密联系,共同贯穿于整个教育培训与鉴定中,具有实用性、前瞻性承担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实施好经营管理型与技能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建设系统有关单位,要接纳有关院校学生技能实训的任务。

3.充分利用教育培训资源。各级各单位、各部门、各协会既要充分发挥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又要注意教育培训的质量和社会声誉,既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又要树立培训的品牌意识、精品意识。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资源,团结协作,共同努力,逐步形成一批有较强的师资力量、完善的办学制度、优质的培训质量、信誉好的培训机构,为建设行业广大员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培训服务。

四、切实加强领导,努力营造教育培训良好环境

1.确保教育经费落实。各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规定的,认真落实“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企业新上项目都要安排员工技术培训经费。确保教育经费到位将列入今年的职教工作目标考核。

2.确保教育目标实现。各单位要加强对职工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教育目标实现。要加强对职工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备、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要充分发挥职工教育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好本单位的职工教育工作。要确保年度职工培训率达90%,其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小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学时教育培训,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要再上一个档次。

3.探索教育培训激励机制。各单位要根据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教育培训激励机制。如建立教育培训奖励制度、人才聘用制度、高能高薪制度、“首席工人”、“首席技师”制度等。对为城市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自主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的人才、引领先进技术转变增长方式的人才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对积极参加部、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优胜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忠于职守、辛勤耕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教育工作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4.努力营造良好环境。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宣传实施科教兴业,人才强业战略的重要意义。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如简报、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大力宣传有关人才培养培训政策、职业准入政策、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政策。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身边的全国、省、市级技术能手、技术创新者、技能业绩优秀者的典型事迹。在广大建设职工中营造良好的职工教育培训的外部环境。建设局要运用计算机网络定期发布各类培训信息、奖励表彰信息、政策导向信息。建设事业,人才为本。建设职工教育要为建设事业快速发展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而作出努力,要为我市建设事业的健康、持续、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作出贡献。

 

 

 

 

 

〇〇六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建设教育  工作  意见

  抄报:省建设厅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6年2月23印发

共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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