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2004〕121号
关于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做好“万人评议机关”整改工作,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建设部门的良好形象,密切政府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城市建设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现就我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政务公开,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扩大民主、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转变机关作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结合实施《行政许可法》、“万人评议机关”整改工作和“满意在建设”主题活动,认真抓好推进落实。
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周国平。副组长:朱晓敏、戴明水。领导小组成员:常青、邹云龙、徐文时、黄坚、史政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工作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协调。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建管办、科研处、计财处、城建处、公用处、开发办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主任戴明水,副主任朱殿君。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具体的负责人员。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包括局机关、负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局和各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能,领导干部分工、主要职责,办理相关事务的岗位、人员、电话。
2、局和各相关部门、单位年度主要工作计划、目标,包括重点建设工程、重大活动、行业管理重要措施、涉及社会的规范性文件等。
3、局和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制度、工作纪律、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咨询事项以及办事依据、程序、收费、时限、标准和有关重要事项的办事结果。
4、人民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等。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按照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和有利于监督的原则,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注重实效、因地制宜、灵活多样。
一是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或电子触摸屏,定期或随时更新公开事项内容;
二是印发资料,制作办事指南、手册或便民卡片,方便查询;
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开辟政务公开专栏;
四是建立、完善网站,实现网上办理事项、服务、查询;
五是有条件的单位部门可设立专线、热线电话或咨询服务台,与群众对话、交流。
五、当前重点工作
在前几年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当前着重抓好以下几项:
(一)规范公开行为。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和“万人评议机关”整改工作,对各自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梳理,按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的要求,抓紧填平补齐,对属于公开范围尚未公开的,公开内容有变化未及时更新的,要采取方便、有效的形式尽快公开、完善。重点是:(1)按照实施《行政许可法》要求,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2)按照书面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要求,规范对外办事程序;(3)结合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的落实,按照“统一受理”和“统一送达”的要求,制定明确的内部流转程序,落实责任到人;(4)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编制简明准确、规范全面的办事指南手册(卡片),局将在此基础上编印局政务公开手册。
(二)完善网络平台。积极发挥电子政务方便、快捷等独特优势,切实抓好局政务网站的技术维护和内容更新,开发和完善网上申请、登记、注册和问询、投诉、答复等受理平台,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提供方便,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具体的网站更新运行方案另行制定)。
(三)开通统一的服务热线电话。近期局将组织到兄弟城市学习建立全国统一的建设系统热线电话12319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方案,尽快开通。
(四)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行风监督员评议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监督方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结合实施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制,组织人员加强对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检查情况列入年度考核。
(五)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将贯彻局规范行政行为工作会议精神和清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15日前报送局办公室。
以上意见,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城市建设 政务公开 工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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