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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建设局“改进作风、创优服务、提升形象”新六项措施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09509/2008-0004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08〕22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建设局
生成日期:2008-09-04 公开日期:2008-09-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建设局“改进作风、创优服务、提升形象”新六项措施实施意见
常州市建设局“改进作风、创优服务、提升形象”新六项措施实施意见
常建〔2008〕221号
 

常建〔2008221

 

 

 

常州市建设局“改进作风、创优服务、

提升形象”新六项措施实施意见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创优环境兴常州、改进作风促发展”的要求,围绕“解放思想找差距、科学发展创新业”这一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服务企业关爱有加、支持企业克难求进”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机关作风建设,大力营造透明的政务环境、优良的服务环境、高效的办事环境,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水平,在《常州市建设局“改进作风,创优服务”行动方案》(常建[2008]36号)的基础上,特制定我局“改进作风、创优服务、提升形象”新六项措施。

一、解放思想,服务意识再提高

1.进一步确立“个个都是窗口、人人代表建设”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带着感情真诚服务,带着使命尽责服务,改进作风,从我做起。

2.进一步确立“支持企业天经地义,服务企业关爱有加”的理念,始终坚持“简化、明确、快捷、高效”,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建设为民、服务为优。

3.进一步确立“常规求新,重点求进、创新求实”的理念,坚持持续创新,敢闯敢试,求真务实。

二、简化程序,服务流程再优化

4.在城市建设服务工作中倡导“五办”:对群众反映急待解决的问题,高效快捷“立即办”;对建设服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迎难而上“主动办”;对建设服务工作中的普遍性问题,深入实际“上门办”;对一些条件暂不具备,但关系群众生活和利益的问题,创新思维“变通办”;对一些涉及面较广、政策性较强的问题,不遮不掩“公开办”。

5.本市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和常州市“老年人优待证”就可办理“常州市高龄老人优待乘车卡”,享受刷卡乘车二折优惠。从2009年起,“常州市高龄老人优待乘车卡”不再进行年审。

6.近期在江南商场增设公交IC卡乘客接待处,负责受理IC卡咨询、挂失、补办、退卡、消费查询等业务,方便市民办理。

7.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联合审查程序,引导和培育优势企业和专业,积极调整全市建筑企业结构分布,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

8.进一步简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一站式”服务环节,实行办事须知告知,采取服务平台赠阅和网上公示下载等方式,方便企业查询;实行不间断流水服务,在企业申报资料齐全情况下,随到随办。

9.实行施工许可分类管理。对资料齐全的报建项目(列为A类)实行绿色通道,在工作时间内随时受理;对资料不全的报建项目(列为B类)实行黄色通道,审查其缺项并一次性告知,符合提前开工的实行限期办理施工许可证告知登记;对无施工许可证擅自建设的违章违规项目(列为C类)实行红色通道,责令停工整改,并实行部门联合会审、依法行政处理。

10.对11个公用行业行政许可事项现有的行政管理依据进行全面的梳理和责任流程分解,进一步明确公用事业行政管理和处罚的情形,规范公用行业行政许可操作程序,加强公用行业行政执法工作。对瓶装燃气经营(供应)许可等申报材料复杂、要求高的事项,主动联系有关单位提供咨询、指导,努力做到申报材料一次申请一次受理。

三、压缩时限,服务效率再加快

11.对公交乘客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等,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下无法处理的,在规定时限内先向反映人做出解释。

12.公交线路调整、变更时,提前1-3天在市各大新闻媒体及公交网站上发布信息。

13.对燃气客户发展项目,自受理设计委托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手续,安排施工,施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综合验收并交付使用。对自来水客户发展项目,符合接水规定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设计,在办理好路面开挖等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安排施工,现场工完场清。

14.加快改造步伐,积极推进已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改造项目,改造过程中努力做到不违章,少扰民,使这一“民心工程”成为“精品工程”。

15.接管企业的污水水样检测,在取样后6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并函寄给相关单位。

16.电话报修路灯,在24小时内修复,不需开挖的线路故障在12小时内修复。

17.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承诺办理时限,由规定用于资质审查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12个工作日。

18.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初审,手续核实齐全的,办结时限压缩为7个工作日。

19.建设工程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应用认定初审,按照建设厅工作要求,经现场考察,条件具备的,当即报省厅,确保不在本部门耽搁时间。

20.对发出受监通知书的项目实行质监、安监提前介入服务,在开工后10个工作日内,安排质量和安全监督交底,同时核验施工许可证、图审合格证等相关手续,保证A类项目从前期到实施过程真正进入绿色通道。

21.对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提前开工登记管理,实行质监和安监提前介入服务,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坚持三个“深入”(即: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项目),送服务到基层和企业,送服务到施工现场,为企业和项目排忧解难,

四、创新工作,服务方式再刷新

22. 改版、升级常州公交门户网站,建立常州港华网站,及时发布最新的公交线路一览表及港华燃气的最新服务内容方便客户通过网站咨询和投诉。

23.对水、气等集中发展用户实行“一门式、一条龙”或“多点式”服务,方便服务对象;对特殊用户实行上门服务、义务服务、预约服务。

24.大力推行网上公开和网上审批,依托建设局政府网站,提供网上申报、在线咨询、表格下载等服务。实行审批内容、办事程序、政策依据、手续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六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度。

25.推行办事公示制。对行政许可审批结果,及时上网公示;对城市道路开挖审批,每周在《常州晚报》上刊登开挖许可审批公示;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审查实行受理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核准名单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市民的监督。

26.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网上申报受理,试行网上远程评标,有效提升招投标监管服务水平。延伸招标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和规范运行新北区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更好地服务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建设项目。

27.完善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预警机制,准确测报价格信息,定期发布合理的信息指导价,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动态监管,维护计价公正,提升造价管理服务水平。

28.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实行电子政务,推行网上公开和网上审批,提供网上申报、在线咨询、表格下载等全新服务;整合监管资源,实行闭合管理,有效实施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29.围绕市政府重点工程建设,新设《市重点项目执法服务跟踪卡》,对其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推进项目建设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跟踪服务。

五、规范行为,服务制度再完善

30.完善挂钩点联系制度。在市星级企业、重点项目企业、省级以上开发园区、重点乡镇街道建立作风建设联系点,为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提供点对点、一对一的专人挂钩服务。

31.完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三项制度”建设,实行农民工权益告知、劳动计酬、岗前培训等制度。完善建设领域农民工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新建、在建项目工程款、民工工资支付的动态监管,及时处理民工投诉和上访,对重点监控企业加强督查,防止恶性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32.完善首问负责制。最先接听服务对象来电或接待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咨询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情况,要全面耐心解答;对不属自己职责范围的,要及时与有关处室、单位进行衔接,由相关处室、单位及时主动答复服务对象。

33.完善限时办结制。对城建服务热线的派单(政策咨询、问题投诉、抢险抢修等),对能够立即办理的事项立即办理;对不能办理的,在3个工作日内说明原因;对承办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处室、单位的,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急办事项,组织有关人员加班办理。

34.完善公开服务承诺制。进一步规范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行为,扩大公开面,将服务承诺、服务标准、违诺责任、投诉监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时限等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六、改进作风,服务形象再提升

35.建立经常性意见建议记录和整改制度。对社会评议、行风监督、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记录在册并分解落实到人,制定措施到位,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6.以“企业满意、基层满意、群众满意”为目标,对服务对象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态度可亲、形象可信,坚决杜绝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37.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创优发展环境“五项规定”,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坚决杜绝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的作风,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的行为,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

38.在局系统公共服务单位、重点部门和重点窗口,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十佳处室、窗口和个人”争创活动,全面实现办事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能力提升。

 

二○○八年九月四日

主题词作风建设  意见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894日印发

共印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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