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2008〕203号
常州市2008年第二季度建筑工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通报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驻常办事处,各建设、监理、施工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落实《关于组织开展常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2008迅雷行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2008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自2008年6月18日至7月16日,我局对市区在建工程及辖市(区)部分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市区共检查297个在建工程,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37份(其中:局部停工5份),整改意见542条。辖市(区)共抽查39个在建工程,发出意见通知书 26份,整改意见129条。并对255个具备条件的项目进行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评,其中126为文明工地,129为合格工地 (见附件一) 。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08迅雷行动”。大多数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按照“2008迅雷行动”的要求,认真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研究制定落实具体整改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如:常州金土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常州京杭运河服务区工程、江苏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公园大厦、常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兰陵家园二期3、4号房、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凯尔.枫尚等工程,采取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云山诗意工程,为控制重大危险源,组织专家对较为复杂的支模系统进行论证。
3.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结合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活动,一些项目部在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知识宣传栏和警示栏中,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警示,有关单位在一些作业人员比较集中的施工现场组织进行教育培训,如:常州金廷房地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常州青枫公馆小区、宜兴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的乐颐大厦等,在施工现场设立的农民工业余学校,以讲课和看录像的形式加强对农民工安全教育。
4.针对季节特点,消除安全隐患。建筑工地的各方责任主体积极贯彻落实市建设局转发的苏建管质[2008]40号《关于做好防范暴雨洪涝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针对汛期可能发生的灾害,以防深基坑坍塌、围墙和临舍倒塌为重点,认真做好应急防范工作。通过对9个深基坑施工项目的自查自纠,共消除24个安全隐患。如:由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包、洛阳军龙岩土加固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凯纳商务广场支护工程,各方高度重视汛期的应急抢险工作,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水泵、发电机等应急物资。
5.进一步推进文明施工长效管理。在开展“安全月”活动中,自找差距,取长补短,相互组织进行观摩学习。如:常州市成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组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现场观摩了宜兴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的乐颐大厦、江苏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公园大厦项目工程,学习先进经验,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没有建立。一些施工现场管理体系形同虚设,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没有落到实处,高处作业无防高坠措施,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等,被当场责令暂停施工 (见附件二)。
2.建设单位在项目的实施中,没有做到统一协调、管理,对基坑支护的设计、监测、检测、验收等工作没有及时跟上。如:有的开挖深度虽然未达到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未能按常建[2007]229号文《常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程序进行审图、专家论证和阶段性验收,不能有效的保证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3.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不严。在附着升
降脚手架专项检查中,大多数的附着升降脚手架搭设质量有所提高,但有的建筑工程附着升降脚手架仍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组织回头看的检查中,安全生产隐患没有做到有效整改。如:青山湾花园二期3、4号房(分包单位:江苏航海建设有限公司)的附着升降脚手架拉杆固定不可靠,架体连墙件少,防倾轮缺损较多,架体变形;嘉城尚座A座(分包单位:常州市天任建设有限公司)的附着升降脚手架缺少连墙件,提升梁安装不平整等,且未经过总承包单位、安装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就使用,被责令暂停使用。
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仍需加强。通过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已进入正常运作,但仍有部分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忽视设备交接管理,个别施工单位使用未检测、验收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被责令暂停使用 (见附件三) 。
5.对临时设施的安全重视不够。临时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存在搭设无方案、验收无资料、使用管理松懈的现象,且不能针对我市的气象环境特点,采取有效的防大风、防坍塌、防火措施。有的在建工地在装饰阶段,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工人宿舍,如:香江庭院一标段、翡翠湾工地,将工人安排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住宿,临时用电线路乱拉乱接,现场环境脏乱差,被勒令立即整改。
6.未落实阶段性施工安全自我评价。为了有效控制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常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程序(暂行)》中规定,在建工程达到一定的形象进度,必须进行阶段性施工安全自我评价申报,但是部分施工单位在达到相应的形象进度时,未对施工现场进行阶段性施工安全自我评价,且未报送《工程施工阶段性安全自检评定表》。(见附件四)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常建〔2008〕125号文《关于组织开展常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认真吸取重特大事故的教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有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要求,坚决遏制恶性事故发生。
2.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安保体系的完善,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落实,责任落实,保证投入,规范管理,积极排除安全隐患。
3.强化安全教育和宣传力度。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通过培训、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管理能力。以农民工业余学校为学习、教育、培训的平台,加大对施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力度,提高操作技能,增强懂法守纪、自我保护、防范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4.有效落实安全监理责任。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学习和掌握,特别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认真履行监理审批程序,加强责任性,落实监理旁站制度。
5.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拆装、使用、维护保养和附着式脚手架等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常建安监(2008)11号文《常州市建筑起重机械保养暂行规程》,做好建筑起重机械的日常保养和转场保养。
6.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特别是暑假期间要禁止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合理安排后勤住宿。夏季施工要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合理调整作息时间,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集体食物中毒。
7.围绕城市长效管理目标,落实责任,加大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文明施工创建水平。
附件:
1.2008年二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情况汇总表
2.2008年二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被责令暂停施工的在建工程
3.2008年二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被责令暂停使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在建工程
4.2008年二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未申报安全施工阶段性评价的在建工程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建筑业 安全生产 检查 通报
抄报: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市政府安委会
抄送: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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