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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09509/2007-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07〕9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建设局
生成日期:2007-10-20 公开日期:2007-10-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
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
常建〔2007〕90号
 

常建〔200790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自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紧密结合城建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按照上级对治理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为深入推进全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就下阶段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不断深化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在全国廉政工作第五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继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治理商业贿赂,务必取得明显成效。”市委、市政府也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稳步推进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和长效机制建设。

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既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的需要,也是适应城市建设工作新形势的需要。首先从今年城市建设所面临的任务来看,投资规模将达到57亿元,一大批建设工程已全面展开。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城市建设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的有力保证,是创建优质工程和优秀队伍的有力保障。其次从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任务来看,涉及我局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全局反腐倡廉工作尚需不断加强,治理商业贿赂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是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高发频发的有力措施。第三从作风建设角度来看,“评议机关”中所反映的涉及行业管理、依法行政、权力运行等方面的问题极易诱发商业贿赂,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能有力地促进全局党风、政风、行风的好转,保证城建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巩固成果,全面抓好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

在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过程中,各单位、部门按照全局的统一部署,对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并进行了整改,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到位地方,有走过场的现象,思想没有根本转变,治理工作没有触及实质性问题,因此当前必须采取扎实措施抓好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

第一,明确“回头看”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人员自查自纠率是否达到100%,问题排查有无“盲区”,确保工作有广度;在自查中是否隐瞒,掩盖问题,确保工作有可信度;发现问题是否只停留在表面,没有触及实质性问题,确保工作有深度;是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提出具体的处理措施和办法,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长效措施,确保工作有力度。

第二,落实“回头看”工作措施。各单位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负责人,要组织对具有行政审批权、资金使用权、物资采购权、行政执法权、人事任免权等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一次谈话,再次明确治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对自身是否接受或提供商业贿赂进行复查,并作出书面说明。并要对前阶段本单位、部门专项工作进行梳理,发现是否“缺位”。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对潜在的问题要制定预防措施,对前阶段工作不到位的地方要及时补课。

第三,加强对“回头看”工作的监督检查。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专门人员开展全面检查,对工作敷衍、有走过场倾向的单位将追究领导责任,并将制定治贿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择时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局双文明建设考核结果挂钩。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机结合

要抓好与廉政文化、企业文化建设的结合。将治理商业贿赂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拓宽宣教载体,创新宣教形式。要把宣传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宣传上级对治贿工作的部署要求、有关政策作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要运用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要结合企事业单位实际,加强主题文化建设,通过宣誓、签名承诺等形式,使员工做到守法明理、爱岗敬业,维护和发展健康的商业文化。

要抓好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结合。要在重点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创优质工程,育优秀干部”活动,各建设单位要主动与检察机关联系,会同他们开展对项目报建、招投标、施工、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督。要加大《廉政责任书》制度的执行力度,局属工程建设项目在完成招投标程序后,工程双方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市场廉政准入规定》,把好准入退出关,维护健康规范的市场秩序。

要抓好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结合。要按照“党委领导、行政主抓、纪检监察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明确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治贿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行业管理、依法行政等各个环节。

四、立足长远,着力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既是一次根本性措施,也是一项紧迫的任务,要继续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针对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紧扣权力运行这个核心,做到制度建设与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结合,与推进依法行政结合,与自查自纠结合。

要进一步巩固制度建设成果。对已经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和完善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已发现的或潜在的制度性漏洞,逐一明确完善措施。要按照必要、管用的原则,确保所建立的制度行得通、做得到、有效果。要与时俱进,加强对治理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提出制度创新的思路,不断取得制度建设的新成果。

各单位、部门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七个重点部位的已有制度进行整理归类,同时拟定新建制度方案。

 

附件:

1.常州市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自查自纠“回头看”情况反馈表

2.常州市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反馈表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建设  商业贿赂  治理  意见

抄报:省建设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7430印发

共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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