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局
常州建筑业协会
常建〔2007〕60号
关于开展2006年度常州市“金龙杯”
优质工程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建筑业协会,各有关施工、建设、监理单位:
为不断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增强全行业建设工程创优意识,树立精品样板工程,根据《常州市“金龙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06年3月)》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06年度常州市“金龙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评选(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凡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2006年9月30日前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且竣工时间不超过两年的建设工程。符合条件的市外建设工程也同时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办法
参加申报的建设工程的具体条件和办法按《常州市“金龙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06年3月)》执行。各施工企业(承建单位)自愿组织申报(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资料应真实、清晰、整齐,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申报市“金龙杯”优质工程奖的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可以申报表彰单位,并按规定单独填写申报表(套用附件1)及申报理由。
申报表和评审办法可在常州市建设局或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下载。
三、申报时间和受理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25日,逾期不候。
受理部门为常州市“金龙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常州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地址: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103室,联系电话:5682050、5682051)。
市区和市外的建设工程由施工单位直接上报。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的建设工程,由当地建设局及建筑业协会负责初审,统一上报。
四、申报费用
初审通过的申报工程,统一收取评审费和获奖工程的奖牌(杯)、证书等所需费用;初审未通过的申报工程,不收费。
附件:
1.常州市“金龙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2.常州市“金龙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工程 金龙杯 申报 通知
抄报: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建筑业协会,孙勇副秘书长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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