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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09509/2006-0000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06〕4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建设局
生成日期:2006-10-10 公开日期:2006-10-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意见
常建〔2006〕41号
 

常建〔200641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城市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城市建设中的动态,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为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真实的、具有前瞻性的参考和依据,根据市有关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完善局系统信息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信息工作必须坚持“领导负责、先审后报、切合实际、注重质量、及时准确”的原则。遇重大突发事件,应在事发2小时内报送有关情况,并续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坚决杜绝漏报、瞒报或报喜不报忧等情况的发生。因信息传递环节上的差错而延误紧急情况处理和上报的要追究责任。

二、组织领导

建立信息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基层单位及机关处室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信息工作网络,基层单位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要明确一名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信息员为直接责任人,信息员必须是具有一定业务知识、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的专职或兼职信息人员。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名单请于324日前报局办公室。

三、工作制度

1.信息员轮岗制。为确保信息工作规范化、正常化,局办公室将实行信息员轮岗制度。自今年41日起,每两月从局属有关单位(公交、燃气、排水、市管、铁建、照明)抽调一名信息员到局办公室工作,一方面加强与基层单位的联系沟通,另一方面作为培养与锻炼信息员的主要途径。各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思维敏捷、工作勤奋、有一定文字基础的同志担任。

2.定期通报制。局办公室将每两月通报一次各单位、各部门信息采用情况和得分情况,并适时刊发信息报送要点,提高信息上报质量。

3.信息员例会制。定期召开信息员例会,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布置任务。同时将以适当形式对信息员组织培训,提高信息员队伍素质。

四、报送内容

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建设系统的中心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的城市建设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反映建设系统各项工程建设、行业改革、企业管理和党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思路、新任务、新举措,每季度、半年、年终综合反映本部门、行业的有关建设、管理情况,对一些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影响社会秩序的情况及突发事件等问题要及时编报信息。上报信息要及时、准确、简明扼要,做到重点突出、角度新颖、表述明确、文字精炼、朴实自然。上报信息请以电子版本发至局办公室邮箱:jsxx@cz12319.gov.cn                   

五、考核评比      

为加大信息考核力度,自今年起,信息工作将列入局年度双文明考核目标。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公交、燃气、自来水、市政管理处、铁建处、排水、照明、拆迁办和局机关科研、计财、城建、开发、公用、宣教处每月应报送信息35条;建管处、造价处、招标办、安监站、燃气管理站、城建档案馆、图审中心、建筑职大等单位及机关其它处室每月应报送信息23条。

(二)报送信息将采用打分制。报送一条信息得1分,被局《建设信息》采用,标题信息每条得4分,简讯得2分,被《每日快报》向省厅、市转报,每条得4分,录用得6分。上述计分,均采用累加制。

(三)对迟报、漏报、瞒报重要、紧急信息或报送信息出现基本情况不准、重要情况有误的,每次扣10分。对未按要求报送一定数量信息的,少报一条扣2分。对一月内一条信息不报或连续三个月内未完成上报数的,将予以批评。

(四)年终局将根据各单位、各部门的得分情况评出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予以通报表扬和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

1.市建设局信息工作网络

2.信息员基本情况

 

〇〇六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加强  信息工作  意见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6年3月10印发

共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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