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局文件
常建〔2004〕164号
关于转发《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及各有关单位:
现将(以下简称《细则》)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市建设局成立“常州市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站”(以下简称“市考核站”),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考核站设在常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下设5个工作小组, 其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见附件一。
二、各考核工作小组应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核实,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一次性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各小组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对申请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作出相应的评价(见附件二)。
四、各考核工作小组将申请考核人员名册汇总后,将申请人的《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细则》中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的情况说明(见附件三)和评价意见统一报送市考核站。市考核站对申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并对考核合格人员按省考核办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申请表由申请人按《细则》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复制,其纸张大小、表式及字体均必须与其相同。
六、时间安排:
1、A类人员 申请截止时间为2004年8月20日,安全知识考核时间为2004年10月17日;
2、B类人员 申请截止时间为2004年8月31日,安全知识考核时间为2004年11月28日;
3、C类人员 申请截止时间为2004年9月10日,安全知识考核时间为2004年12月12日(安全知识考核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此次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小组工作人员应精心安排,周密计划,严格考核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做好考核的申报、评价工作,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细则》,真实报送各类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并配合各组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1、常州市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站人员组成
2、申请人安全生产能力评价
3、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所需
提供材料及装订顺序
4、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
实施细则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建筑 安全 考核 细则 通知
共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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