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处、航道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规范施工、监理单位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行为。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2、《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6、《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二、检查主要内容
1、施工、监理质保资料、试验资料及试验室运作情况;
2、路基、路面、桥梁、航道等工程施工质量;
3、各种原材料;
4、8月份“平安工地”督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三、检查日程安排
10月10日:夹江管线桥
10月11日:中吴大道、武澄西路
10月12日:黄岗岭至南山竹海二期改造工程、宁杭铁路溧阳站站前路先导段新建工程、溧阳西互通连接线
10月13日:239省道石街头至高淳公路中修工程、宁杭铁路瓦屋山站综合客运枢纽道路工程
10月14日:凤苑路、常焦线
10月17日:S241金坛北段
四、相关要求
1、请现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照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提交检查组;
2、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按照日程安排做好检查前各项准备工作,在检查过程中积极配合,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通知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11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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