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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国庆期间交通运输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1x/2011-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交运〔2011〕8号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2011-09-23 公开日期:2011-10-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切实做好2011年国庆期间交通运输(以下简称国庆运输)工作,确保国庆运输安全、优质、有序进行。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国庆期间交通运输工作的通知
常交运〔2011〕8号

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切实做好2011年国庆期间交通运输(以下简称国庆运输)工作,确保国庆运输安全、优质、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副局长王卫东为组长的国庆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由许晓枫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节日运输的组织协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维护好常州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各专业运输企业要各自成立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输方案和应急预案,把节日运输工作抓实抓好。

   二、科学预测客流,精心组织安排

  今年十一黄金周客流仍将以学生流、探亲流、旅游流、民工流为主,预计930日、 101将出现道路运输客流最高峰。各专业运输企业要对旅客流量、流时、流向等进行科学的预测和分析,准备充足的运力,并做好运力调配,确保运输及时畅通。一是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疏运预案,提高高峰客流和突发客流的疏运能力,通过增加班次密度、流水发车、弹性发车等方式,以及冷线支援热线、重点线路加发班车等措施,确保旅客走好、走了、走安全。二是要提前走访各大高校、工厂,组织统一包车和定时发送等方式,缓解站内压力。三是要根据运管部门的安排,准备足够的机动车辆,并登记注册,保证随时调用。

   三、狠抓安全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也是节日运输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全国发生多起客货运输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各单位要引以为戒,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自查自纠和安全防范,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人,确保节日运输安全、有序、畅通。

(一)主管部门要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做好站场和现场安全监督和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和业户,一律不得从事节日运输。各级运输部门要签订责任状,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运输安全。运输企业要把驾驶员作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第一要素,严格管理,强化培训;要组织全体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遵守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杜绝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要充分发挥GPS监控系统系统的作用,加强对车辆运行过程的监控;要安排专人对运行车辆进行24小时监控,及时纠正超速、超载等违章行为。凡车载GPS 不能接入江苏运输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一律不得参加国庆运输。

(二)要强化站场管理。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要按照规定使用安检仪,加大对进出客运站的人员、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的力度,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把危险物品、无关人员堵在站外、车外。要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进出站口、检票口的监控。坚持巡查制度,值班人员要对候车室、车辆停发车场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要落实消防措施,配齐配全消防设施设备,建立和完善消防应急预案。

(三)各企业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检修,确保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凡二级维护已到期的大客车、出租汽车和危货运输车辆,必须及时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否则,不得参加国庆运输。要严格落实客车出入库检查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该停运的停运,该检测的检测。

(四)加强水上安全管理。地方海事部门要严格执法,强化现场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种安全隐患。

  (五)高度关注行业稳定工作,及时排查、消除不稳定因素。要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管理,加大黑车打击力度,为出租汽车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加大行业动态信息监管,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排查和化解行业矛盾,为人民群众欢度国庆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六)认真做好反恐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加强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反恐教育,增强反恐意识,要结合实际,制定反恐预案,落实反恐暨安全防范工作人员、经费、设备,并适时组织演练,确保国庆运输安全。

   四、履行监管稽查职能,营造良好客运市场秩序

  国庆运输期间,管理部门要深入第一线,加强现场监督。交通运政稽查大队要上路稽查,突出对重点线路、重点车辆的稽查,突出打黑治超,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员、倒客 、宰客 、甩客等违章经营行为。杜绝乱涨价、乱收费的违法现象。各企业要在搞好站场管理的基础上,组织人员深入站点巡查,纠正违章经营。因监管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导致发生问题的,不仅要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企业领导和管理者责任。

   

  五、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运输环境

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倡导文明新风,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一)客运企业要掌握车辆的服务质量状况,加大管理力度。客运车辆服务设施、设备必须齐全有效,驾驶员服务要规范,要严格按照运输合同履约,按核定线路行驶,按指定站点停靠,不在站外违章上下客。

  (二)各客运站要采取措施,增加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流动售票车,延长售票时间、提前预售票、发售团体票、上门售票、联网售票、网上售票等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购票。要按规定配齐和使用各项服务设备,保持站容站貌和车容车貌整洁。同时要维护好站内秩序,为广大旅客提供良好的候车环境。

  (三)出租汽车公司要继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增强驾驶员的文明服务意识,提高驾驶员的法制观念和服务水平。要保出租汽车持车容车貌整洁,营运标志齐全、有效,不得无故绕道、拒载、乱收费,文明安全行车,为乘客提供更加文明、安全、舒适的出行服务。

  (四)要提前对国庆期间城市公交客运工作进行安排,国庆期间,遇客流高峰时段要及时有序的组织增开班次,在部分客流集中的线路要延长公交车的运行时间,并安排管理人员维护现场秩序,避免场内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驾乘人员要优质文明服务,严禁辱骂乘客、到站不停、越站停车等行为发生。

  (五)民航常州机场要按照应急有备原则及时清理和调整不合理航班计划,切实加强机务维修和地面保障,通过降低因自身原因减少航班延误。机场和服务保障单位要认真做好国庆运输期间机场各项服务和地面保障工作,努力为航空公司和旅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六、加强信息报送,做好宣传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及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各辖市区运管处、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常州市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常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自101日起至107日,每天上午900前要向市运输管理处报送前一天的客运发送量数据,107日报送预测的整个国庆期间客运发送量数据,严禁不报或漏报。要按规定报送安全事故信息,国庆期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涉及外籍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国庆运输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立即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市局。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一是要广泛宣传节日运输组织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宣传各项便民措施,及时通报节日运输进展情况。二是要通过印制安全手册、出行指南等宣传材料,广泛宣传安全注意事项,向社会公布出行信息。三是畅通信息交换渠道。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市交通运输局值班电话:(051985682110,传真(051985682138;市运输管理处值班电话(051985578636,传真:(051985578600

  附件:假日期间旅客运输统计表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交通运输预案通知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1923印发                                            

共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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