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交通局文件
常交运〔2010〕1号
常州市交通局上海世博会
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小组以及国家反恐工作协调组有关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力配合上海做好世博会期间常州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上海世博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有序运行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有关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总体部署以及国家反恐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建立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为上海世博会的顺利召开和有序运行提供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构建保障上海世博会期间我市道路、水路运输安全工作机制,做好对我市道路、水路运输企业、车辆(船舶)、驾驶员(船员)以及公路、桥梁、港口、航道、客运站场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的管控和安全防范工作,通过加大行政执法、源头管控、资金投入、技术支撑、宣传教育和部门联动工作力度,努力消除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我市道路、水路运输规范有序,公路、水路、港口、航道等主要交通基础设施畅通完好。
我市交通运输主要管控范围是:
(一)道路运输:对经营线路有一端在上海辖区的道路客运企业营运车辆、驾驶员以及运行所经的汽车客运站;往来于上海的道路货运企业、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含押运员)以及运行所经的货运站(场);
(二)水路运输:进出上海水域的船舶(含散装液体危险品船)、人员以及运行所经的港口、航道、码头;
(三)交通基础设施:主干公路、桥梁、港口、航道等。
三、任务分工
全市交通各部门要迅速建立本地区的道路、水路运输安保工作机制,做好安全源头检查和管控工作。
(一)运管部门要强化源头监管,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完善车辆和驾驶员安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上海世博会期间进沪车辆通行特别规定,对不符合安全相关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依旧不合格的,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二是加强对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三是进沪客运车辆必须为中高级客车,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装备GPS监控设备,车辆营运信息应当实现与上海市交通运输部门的及时交换;四是加强对驾驶员、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以及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五是强化客运站安全检查,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安全职责;六是健全和完善客(货)运站、危险品运输等安全保障机制以及安全应急预案。
(二)公路管理部门要强化公路基础设施养护管理,确保公路完好畅通。一是要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重点对进出上海的主干公路以及相关大桥进行检查,并加强巡查和监管,确保公路及其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二是进一步完善公路交通标志体系,特别要完善入沪分流、绕行、限行措施所增设的相关标志的指路标志体系工作;三是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对于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应尽可能在世博会召开之前完成;四是加大公路在建项目的安全督查力度,杜绝各类施工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五是加强对车辆超限超载的管理力度;六是落实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海事部门要负责管辖水域船舶的航行、停泊和作业的水上交通安保工作,按照“远端控制、进入核查、突出重点、重在防范”的原则对船舶实行管控。一是负责组织、实施、监控辖区水域交通管制措施,协调落实船舶安检临时待泊锚地;二是负责辖区拟靠泊上海或拟在黄浦江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信息、船舶适航性检查信息收集、登记、备案、报送工作;三是按照上海世博会水上安保工作要求,督促水上企业对所有进沪水域危险品船舶配备安装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和甚高频电台(VHF),危险品运输船舶强制安装GPS系统,并严格遵守上海世博会水上安保有关船舶通行规定;四是组织开展辖区“三无船舶”的专项整治,加大危险品运输船舶的监督检查力度;五是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公安等部门加强船舶人员背景检查;六是进一步完善水上安保应急预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工作。
(四)港口部门要负责做好辖区港口的保安和检查工作。一是要加强对重点单位、始发港(含途径)船舶、货物以及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和检查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五)航道部门要负责世博会期间入沪航道的安全畅通,一是要加强对辖区内航道设施的安全检查力度,确保航道设施处于安全完好状态;二是协助和配合海事以及公安等部门对过往船舶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通报信息;三是建立和完善航道保畅通应急预案,并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六)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以及防恐安保工作,按照《常州市交通局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应急预案》任务分工落实(详见《安保应急预案》)。
四、时间安排
上海世博会自5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上海世博会交通运输安保工作自2009年9月开始至2010年12月结束。我市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实施准备阶段,时间为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1月31日。
建立我市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对道路、水路运输企业、车辆(船舶)、驾驶员以及交通基础设施的全面调查摸底;做好与上海等部门的对口对接工作,并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完成前期运输车辆GPS、船舶AIS、VHF、GPS通信设备安装、监控平台、信息交换系统以及公路交通标志设置等技术验证工作;同时,完成道路、水路、港口、航道等各种安保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试运行阶段,时间为2010年2月1日至4月14日。
按照江苏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保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以及工作措施进行试运行,查找安全隐患,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市局通过公共交换平台实现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车辆信息与省交通运输厅联网联控。海事部门运输船舶通信设备及数据信息与上海实现交换,公路部门完成交通标志体系建设。2010年4月1日至4月14日为各部门自查、完善和督查阶段,全市交通运输安保工作进入临战状态。
第三阶段:运行阶段,时间为2010年4月15日至11月15日。
全面实施我市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安全保障工作措施以及协调配合机制。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阶段,时间为2010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
全面总结我市世博会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机制的成功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我市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市局成立“常州市交通局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名单附后),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各辖市区交通局要相应成立本地区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必要时可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
全市交通主管部门要在世博会安保工作总体框架下,加强与所在地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需要市局解决的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市局工作组要建立通信联络机制和信息报告制度,全市交通主管部门要和有关部门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注意形成合力。工作组办公室成员要保持通信畅通,保证在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反应,采取有效措施处置。
(三)开展安保宣传
全市交通主管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宣传世博会安保工作,要在公路沿线、客(货)运站、港口、码头等场所,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注意事项、乘车常识、反恐、应急知识以及世博会的有关规定,及时预告交通管制、绕行等管控措施,让交通运输安保工作深入到每一个道路、水路运输企业、车辆、船舶和人员。
(四)落实经费保障
世博会安保工作中涉及的交通运输及基础设施改造、危险品车辆运输、客运车辆监控平台建设、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甚高频电台(VHF)、GPS终端安装、客运车辆视频监控系统装配、客运站安检设备配备等,全市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向所在地政府争取资金支持,要加强安保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手段,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为世博会安保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保障。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全市交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意见确立的职责分工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区域的具体推进措施,通过建立健全工作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加大企业自查与部门监管检查力度,落实目标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开展。
(二)及时反馈信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的任务目标、序时进度,按阶段及时上报安保工作情况信息,并对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附件:《常州市交通局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二○一○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世博会 运输 安保 意见
抄送:省厅运管局。
常州市交通局办公室 2010年1月4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常州市交通局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
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常州市交通局局长 刘文荣
副组长:常州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卫东
常州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建新
常州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博铭
成 员:常州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 戴川秋
常州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处长 董屺林
常州市公路管理处处长 曹建中
常州市航道管理处处长 马 恒
常州市运输管理处处长 许晓枫
常州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叶 军
二、办公室
主 任:常州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建新
副主任:常州市公路管理处处长 曹建中
常州市航道管理处处长 马 恒
常州市运输管理处处长 许晓枫
常州市地方海事局局 叶 军
成 员:常州市交通局办公室副主任 蒋锁平
常州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副处长 李 伟
常州市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张 雄
常州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 梁 晋
常州市公路管理处副处长 王正伟
常州市航道管理处副处长 张铁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