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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严格执行“三项禁令”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1x/2009-000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交法[2009]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交通局
生成日期:2009-02-24 公开日期:2009-03-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的行业形象,颁布“三项禁令”
关于严格执行“三项禁令”的通知
 

常州市交通局文件


常交法〔20093

 


关于严格执行“三项禁令”的通知

 

各辖市(区)交通局,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的行业形象,经研究,决定在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江苏省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以及江苏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十项禁令”的基础上,特研究颁布“三项禁令”,望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1.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

2.严禁酒后驾车、酒后执法;

3.严禁非公务需要着执法制服出入酒店、娱乐场所。

以上禁令适用于全市交通系统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违反禁令的工作人员,第一次进行诫勉谈话,扣除当月奖金及全年目标考核奖金;第二次立即停止工作,待岗培训,情节严重的,将吊销执法证或调离工作岗位,并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单位或部门一年内发生一人次违反禁令的,对该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发生二人次及以上违反禁令的,取消该单位、部门各类评优选佳资格,扣除全年目标考核奖金。监督举报电话:85682112



 

 

 

 

 

                           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交通  执法  通知                              

  常州市交通局办公室              2009年2月24印发 

共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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