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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67/2012-000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水资[2012]1号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12-02-13 公开日期:2012-03-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组织开展201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常州市水利局文件

 

常水资〔2012〕1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水利(务)局,局属各单位:

  今年3月22日是第二十届“世界水日”,32228日是第二十五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今年“世界水日”的主题是“水与粮食安全”。水利部确定今年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及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宣传国情、省情、市情、水情,大力宣传水利政策法规,为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和水利现代化建设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围绕主题,创新形式,注重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宣传主题,结合当前水利工作实际,向社会宣传党和国家的治水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水利重大决策部署,宣传中央和省委两个1号文件,宣传国情、省情、市情、水情、水法规、水资源和河湖管理与保护的重要性,宣传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322日28日宣传周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力求形式创新,注重实际效果,做到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重要公共场所、大型水利设施有标语、主要集镇街道有宣传车。力求通过大力宣传,全面提升我市水利行业的新形象。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整个宣传活动要有专人负责,并制定详细的宣传工作计划,确保宣传活动不流于形式。同时要落实宣传活动经费,保障宣传活动顺利开展,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各单位在宣传周活动中要注意宣传资料和图片的收集、存档。并于3月底将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情况报我局水政水资源处。

  附件:201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宣传活动通知

  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2年2月13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

201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

  1、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

  2、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

  3、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4、大兴水利,广惠民生

  5、加快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6、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

  7、切实落实水资源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8、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城乡用水安全

  9、优化配置、厉行节约、有效保护

  10、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

  11、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

  12、合理开发利用,重在节约保护

  13、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

  14、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湖健康

  15、科学防御水旱灾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6、保护植被、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

  17、坚持不懈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18、加强农村水利工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9、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水

  20、加强水库管理、保障水库安全

  2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4、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5、贯彻执行《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

  26、贯彻执行《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27、贯彻执行《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28、贯彻执行《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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