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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举办常州市“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人水和谐”摄影大奖赛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67/2011-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水资[2011]7号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11-03-14 公开日期:2011-03-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举办常州市“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人水和谐”摄影大奖赛
关于举办常州市“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人水和谐”摄影大奖赛的通知

常州市水利局文件 

 

常水资〔2011〕7

 


关于举办常州市“建设节水型社会

促进人水和谐”摄影大奖赛的通知

各辖市区水利(务)局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精神,创新思路做好2011年全国节水宣传周的宣传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水利系统内举办“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人水和谐”为主题的摄影大奖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影赛名称、内容、参赛对象

  本次影赛名称:常州市“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人水和谐”摄影大奖赛;

  内容包括:反映我市人水和谐相处、节约用水及保护水资源和水利建设、节水成果的摄影作品;

  参赛对象:常州市水利系统的全体职工、省级节水型载体(企业、单位、高校)的职工。

  2、影赛由常州市水利局主办,常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承办

  影赛组委会由周良法、陶玉明、张晓群三人组成,下设工作组在节水办。展出摄影作品约50余幅,含评委作品及局存老照片。

  3、奖项设置

  影赛设金奖1名(奖金3000元),银奖2名(奖金各2000元),铜奖3名(奖金各1000元),鼓励奖30名(奖金各300元)。

  4、投稿细则

  (1)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及创作时间不限。组照每组不得超过4幅,按顺序在照片背后用胶带粘接。所有作品必须填写参赛表。本次影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2)参赛作品规格一律为7英寸,作品不得装裱。因展板制作需要,投稿时需提交作品的电子图像(像素一般不得低于600万像素,图片文件一般不得小于1.5MB)

  (3)本次影赛入选作品中凡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及隐私权等在内的法律责任,在发生法律纠纷时由作者本人负责。

  (4)主办单位有权对影赛入选作品举办影展,出版作品集和用于国家水法规定的政策法规宣传,届时不再另付稿酬。

  (5)收稿、截稿日期

  201145日—4月20日收稿(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休息日除外);2011420日下午5:00截稿

  (6)投稿地点:常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地址:常州市广化街1号金谷大厦2601室,邮政编码213001,电话:0519-86900123,电子邮箱:savewater@yeah.net,联系人:方南屏、薛东铭。

  5、评选:4月下旬,特邀我市著名摄影家组织评选。(评选结果见常州水利网)

  6、展出时间:20115月中旬全国节水宣传周期间举办影展开幕式并颁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获奖作品同时在常州水利网展示,另外安排赴各辖市区及大型企业内巡展。

  7、获奖作者奖金于20115205月31日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常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领取(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休息日除外),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8、有关影赛信息可查询常州水利网,常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事宜。

  9、希望各部门通力合作,抓紧时间,拿出摄影精品,积极投稿,争取影赛圆满成功,投稿的数量和质量列入各辖市区的年度考核(相关部门送稿数量分配及参赛表附后)。

影赛投稿数量分配表

单位

投稿数(幅)

单位

投稿数(幅)

金坛市水利(务)局

50

天宁区水利局

20

溧阳市水利(务)局

50

新北区水利局

20

武进区水利(务)局

50

戚区水利局

20

钟楼区水利局

20

市局各处室及事业单位

10--20


 

《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人水和谐》摄影大奖赛的参赛表

作品名称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

创作时间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注:本表请按要求填写后粘贴在摄影作品背面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节水型社会摄影比赛通知

  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4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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