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水资〔2009〕9号
关于开展“百湖执法大检查”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水利(务)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省管湖泊、水库等重要水域的管理,切实维护河湖生态,江苏省水利厅决定从3月份至11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百湖执法大检查”专项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百湖执法大检查”专项活动的通知》和厅领导关于“以‘百湖执法大执查’活动为契机,将执法检查范围进一步拓展到各地重点水域、重要水系”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省管湖泊、水库及市管河道、各辖市(区)主要行洪河道的执法大检查活动(具体方案附后),希望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把认真全面深入开展本次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当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际行动,为促进我市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常州作贡献。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水利 执法 检查 通知
抄送:省水利厅,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辖市(区)政府办公室
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9年4月23日印发
共印35份
常水资[2009]09附表.doc
常水资[2009]09附表.doc
常水资[2009]09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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