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防发〔2009〕3号
各辖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局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为全面做好今年各项防汛防旱工作,掌握水利工程现状,摸清工程险工患段及薄弱环节,修订完善好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充分发挥工程防洪减灾效益,根据《》(苏防〔2009〕4号)要求,现就开展全市水利工程汛前大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汛前检查工作责任制。汛前检查是防汛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局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明确各类工程汛前检查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汛前检查工作责任制。
二、全面查清各类工程现状。各地要组织行政、技术等力量,对河湖堤防、水库、涵闸、泵站、行滞洪区、城市防洪工程等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对内部隐患组织专门的检测和分析,并认真做好检查情况的总结和资料分析整理工作。
三、加强对非工程设施的检查。各辖市、区要重视防汛指挥系统、防汛视频会商系统的维护管理,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防汛物资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库存物资和重点险工险段现场储备的防汛物料进行全面检查、清点,查清物资器材的数量和质量,对防汛抢险所耗用和过期变质失效的物料、器材要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并增储补足;做好防汛通讯、报警及水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汛抢险队和抗旱排涝队要抓紧时间进行培训和演习,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与试运行,确保汛期抢险时拉得出、打得响。
四、认真处理汛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落实措施。对各类险工患段要建立信息库,制订险工患段除险加固、水毁修复计划和加固方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级负担的原则,加大投入,纳入年度水利建设计划和财政预算,尽快消险;已安排的水毁修复、度汛应急及维修工程要尽快完成。对河湖非法码头、非法圈圩、非法施工坝埂等行洪障碍和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阻水设施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落实清淤清障责任制,明确清障责任人和清除时限,确保清障到位。对暂时不能处理的,要逐一落实度汛应急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五、认真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要结合去年雨水情、工情变化和汛前检查中发现的情况,按照有关预案编制大纲的规定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方案、险工段应急抢险方案、行滞洪区运用预案和人员安全撤离预案、防台风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抗旱预案等,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对洪涝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汛前要将所有预案汇编成册,将经上级防汛部门审核的各类预案按照要求报当地政府或防汛防旱指挥部审批,并报上级防汛部门备案。
各辖市、区和局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及时完成汛前检查总结报告,填报附表(附表的电子文档请在市水利局的文件交换夹“ftp://10.32.216.65/工管防办/2009年汛前检查/”下载,如不能下载请与市防办联系),拍摄照片,绘制工程防洪形势图、险工险段图、城市防洪工程图、防汛物资分布图,于3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我部。同时,所报材料请以电子文档(文字用WORD格式,表格用EXCEL格式,照片用JPG格式,图纸用零号图纸)的形式上传至上述文件交换夹。
附件:
1、市(处)流域性河道堤防险工险段情况统计表
2、市(处)城市防洪工程病险情况统计表
3-1、市(处)流域性涵闸病险工程情况统计表
3-2、市(处)大中型泵站(抽水站)病险工程情况统计表
4-1、市水库病险工程情况统计表
4-2、市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及巡查人员信息统计表
5、市(处)主要防汛物资储存情况统计表
6、市(处)防汛抢险队伍情况统计表
7、市(处)流域性河湖障碍、淤积情况统计表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水利 工程 防汛 检查 通知
抄送:省防办,市政府办公室,常州市水文局
常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2009年2月13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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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2009)03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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