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水管[2008]67号 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切实加强水库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金坛、溧阳市水利(务)局: 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进一步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水库安全运行,现将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水管[2008]169号文)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在每年4月5日前将本辖区内各类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上报我局,以便我局汇总上报省水利厅并向社会公布。 二、各地要在2009年3月底前制定好所管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经政府批准,同时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大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报省水利厅备案,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报市水利局备案。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切实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水管[2008]169号)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水库 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省水利厅,市政府办公室,金坛市人民政府,溧阳市人民政府,金坛、溧阳市小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处 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3日印发 共印12份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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