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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67/2008-0002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水综[2008]6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08-09-22 公开日期:2008-10-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切实做好当前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常水综[2008]62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水利工程建设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水利(水务)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水利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一起等级以上事故,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但奥运会结束后,安全生产形势仍十分严峻。根据省水利厅《》(苏水建安监[2008]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

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从讲政治促和谐的高度进一步抓好当前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不能有丝毫掉以轻心。

二、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地、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安全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一刻都不能放松。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实行“一岗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组织协调、抓好监督考核。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活动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及计划,实行安全检查常态化。当前,要着重从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动保护用品等方面入手,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对关键部位、重要环节要落实专人加强监控,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做好“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期限),坚决把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强化车辆管理,确保交通安全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施工车辆管理,强化工程管理人员、驾驶员及用车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时时紧绷“车辆安全”这根弦。同时,对所有施工车辆实行定期会检。严禁无照人员驾驶车辆,严禁使用翻斗车载人、吊装,严禁酒后驾车,人员在车辆下休息或没有安全距离等不安全行为;严禁未取得行车证的车辆上路行驶,任何车辆不得带病上路;各单位在做好施工车辆管理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办公车辆管理,确保安全。

五、加强值班,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继续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和事故信息报送工作,主要值班领导和安全联络人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要进一步检查落实应对各种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重大险情或事故,要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方案,全力组织抢救,坚决把事故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八年九月二十二

 

主题词水利工程  安全生产  通知

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8年9月22印发

                                           共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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