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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67/2008-0001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水综[2008]38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08-05-08 公开日期:2008-06-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关于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常水综[2008]38

   关于做好在建水利工程

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水利(务)局、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市河道管理处、市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

今年汛期将至,我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多、工期紧、任务重,防汛安全面临的形势严峻,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苏水建[2008]16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08年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落实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制。要督促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和现场建设管理机构切实负起安全度汛责任,根据各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及特点,进一步完善防汛工作组织体系、各项制度及相关责任,逐级签订工程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指挥到位、措施到位。

二、要切实加快在建工程建设进度。要组织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抓住主汛期前施工有利时机,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在主汛期前达到计划的度汛标准和形象进度,同时要做好与工程度汛相关的水下工程验收等工作,及时发挥工程效益。2007年度清水工程中潞横河西泵站和糜家塘枢纽在主汛期前要完成水下部分阶段验收,其他工程都应确保具备通水运行条件,保证汛期安全;2008年度防洪和清水工程,确需度汛的项目要进一步完善度汛方案,确保度汛安全。

三、要从严落实各项安全度汛措施。要督促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度汛方案,提出超标准洪水应对预案及出现险情的应急抢险和救援措施,并报有关防汛指挥部门批准。要检查落实在建工程防汛抢险队伍、防汛器材、设备等物资准备,强化汛期值班和信息处理制度,保证汛情、险情信息渠道通畅,全力做好安全度汛工作。

四、要切实加强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督查。各单位在汛期来临之前,要对所有在建工程、汛前拟开工项目,明确汛前目标任务,组织全面检查。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搞好自查,重点检查防汛责任制、施工围堰及导流措施、抢险队伍、度汛预案、物资器材及抢险措施等是否全部落实,发现问题要及时对各相关参建单位提出要求限期解决,整改情况要及时进行跟踪督查。检查情况要有记载,跟踪督查结果也要有案备查。我局将对在建工程部分项目进行抽查,具体抽查项目和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通知,请迅即贯彻执行,并将落实情况于515日前书面上报市局。

○○八年五月八

主题词水利工程  度汛  通知

 

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8年5月8印发

 

 

 

                                           共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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