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水综[2006]16号
各辖市、区水利(务)局、市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市河道管理处、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横塘河枢纽建设处: 今年汛期将至,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重大。根据省厅苏水基[2006]2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6年我市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督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防汛部门及有关责任单位对所有在建工程都要组织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度汛措施是否全部落实;对存在问题要责成项目法人及施工单位限期解决,整改情况要及时进行跟踪督查。检查情况要有记载,跟踪督查结果也要有案备查。 二、要严格在建工程的防汛安全责任制。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作为在建工程项目的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各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和特点,进一步完善防汛工作组织体系和责任制。要明确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并逐级签订防汛目标责任书,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指挥到位、措施到位。 三、要加快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各建设单位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抓住洪水到来之前的有限时间,采取增加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人员、加班加点等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在汛前达到计划度汛标准和工程形象进度。汛期,参建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安全度汛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在建项目安全度汛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要从严落实各项安全度汛措施。各参建单位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的要求,完善工程安全度汛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一是要对所有在建工程和未经洪水考验的新建工程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对各种影响安全度汛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汛期观测,加强值班巡查;二是对在建工程要切实处理好建设进度与质量、工程建设与安全度汛的关系,细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既要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更要确保度汛安全;三是要从严落实各项工程安全度汛应急预案,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做到事先有预案、有组织、有准备,一旦发生洪涝灾害,及时有效地组织抢险,确保工程安全。 以上通知,请迅即贯彻执行。并将落实情况于4月20日前书面上报我局。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水利 工程 度汛 通知 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6年4月14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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