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水综[2008]2号
关于开展2007年清水工程水利治理项目
水下部分现场检查验收的预备通知 天宁、钟楼、戚墅堰区水利局,市水利投资公司、市河道管理处: 为进一步推进2007年清水工程水利治理项目建设,确保在2008年3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根据项目建设目标要求,经研究,定于2008年1月16日、17日组织开展2007年清水工程水利治理项目水下部分现场检查验收,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各建设单位要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抢抓有利时机,提高工程建设组织化程度,督促参建有关单位合理调配人员、机械、材料,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未完成水下部分的项目要尽早完成水下部分工程,已完成水下部分的项目要继续做好后续工程。 二、及时做好水下部分验收的准备工作。按照水利部30号令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要求,做好水下部分阶段验收的现场准备、资料准备、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外购品质量检测数据及分析、单元工程质量自评及复评、有关报告编制等工作,及时报请市局组织验收。 三、做好检查验收的现场准备工作。本次现场检查验收将对列入2007年清水工程水利治理项目的所有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各建设单位要对照市局下达的2007年清水工程水利治理建设任务,认真做好现场准备,包括已通过水下部分验收的项目,水下部分已完成、未召开验收会议的项目,水下部分未完成的项目。 四、准备好2007年清水工程年度总结材料。各建设单位对照下达的建设任务,认真总结一年来工程建设的经验,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总结材料包括工程进展情况(按照单项工程分列,说明形象进度、完成工程量、完成投资等)、主要做法、下一步打算。总结材料一式25份带会交流。 五、进一步加强清水工程水利治理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各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九项制度”,加强对监理单位、施工企业等参建有关单位的管理,做到程序规范、计量准确、单价合理、质量保证、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一月二日 主题词:水利工程 验收 通知 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8年1月2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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