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水综[2007]67号
关于开展全市水利建设工程质量
与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辖市(区)水利(务)局,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横塘河枢纽建设处、河道管理处、长江堤防管理处: 根据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苏水建[2007]34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接通知后,各有关单位立即部署,对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与工程安全进行自查,并将质量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在9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水利局综合规划处。 我局将于9月16日起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在建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制度与措施的落实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对象 在建及已除险加固过的河道堤防、水库、水闸、泵站、桥梁工程的建设质量与安全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在建及已除险加固过的水工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包括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安全、可靠性复核检查。 ''''>(二)在建及已除险加固过的水利工程涉及的公路桥、交通桥、工作桥、工作便桥的稳定性、安全性;在建水利工程涉及的桥梁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度情况;涉及水利工程的已除险加固过的桥梁超载情况,是否有警示标志等 (三)在建的拆除工程的安全性;施工围堰的稳定性、安全性。 (四)在建及已除险加固过的闸门、启闭机稳定性、安全性复核检查。 (五)在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尤其是对涉及到结构安全的技术方案和高空作业方案的是否按规定编制与审查进行检查。 (六)在建工程是否违反合理工期造成质量、安全隐患。 (七)在建工程原材料质量,包括进场原材料及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配合比的检验控制,原材料和配比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八)采购机电、自动化等设备的可靠性、完整性、质量合格保证体系的检查。 (九)在建工程施工模板、支架、拱架、支护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工作,模板、支架、拱架、支护设计是否按照工程实际受力情况分别验算其强度、刚度及稳定性,采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特别是支承模板、支架、拱架、支护的地基情况是否探测准确并做好处理。 (十)在建水利工程是否按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和核备,重点检查施工图审查是否审查了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包括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是否损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 (十一)在建水利工程施工用电、起重等特种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状况。 (十二)其他有可能影响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的情况。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严格履行职责,明确落实责任到人。各有关单位负责所管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并负责开展自查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大检查规定的检查内容和检查要求,切实加强检查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对查出的问题应加大监督和整改力度,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做好这次质量与安全大检查工作,确保水利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联系人:潘敏峰 电话:85682190 传真:85682187 二○○七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水利工程 质量 安全 检查 通知 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7年9月6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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