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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的贯彻意见
索 引 号:014109867/2007-000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水建[2007]19号 发布机构:水利局
生成日期:2007-07-24 公开日期:2007-07-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
关于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的贯彻意见

常水建[2007]19号


关于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创建

“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的贯彻意见

 

各辖市、区水利(水利)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常纪发[2007]7号《关于开展“做勤廉好干部,建和谐新农村”活动的实施意见》及常纠办发[2007]1号《关于在农村基层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的贯彻意见》文件精神,加强我市各乡镇(街道)水利站作风建设与效能建设,促进水利站进一步弘扬“献身、求实、负责”的行业精神,进一步为群众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现就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参加对象

全市各辖市、区乡镇(街道)水利站。

二、活动内容

各辖市、区要结合水利行业的工作职责、特点,提出具体创建标准。各水利站要结合“三个优化”开展创建活动,达到“三个一流”的工作目标。

优化建设管理:按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编制全乡(镇)水利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协助乡(镇)政府组织完成水利建设任务;指导建立健全村、组群众性的水利管理服务体系,指导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管养分离机制,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开展经常性的工程安全检查,做到工程安全运行无事故;严格执行市、区防汛抗旱的调度指令,协助做好防汛抗灾工作,及时准确地上报信息;大力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成绩突出。

    优化水政管理:认真开展水行政执法巡查,协助处理水事纠纷,配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加强水资源行业的管理,严格按规定足额收取水利工程水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资源费等各种规费;积极开展镇村河道排污口普查、监测等工作,及时上报水环境监测报告。

优化自身建设:组织健全,班子团结,站内干部职工奉公守法、廉洁自律、团结进取、爱岗敬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做到管理有序,有章可循;水利站人员按要求到岗到位,并达到相应的资质和学历;水利站经费自给有余;办公场所整洁美观。

争创一流服务质量:办事高效快捷。水利站管理体制稳定、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清晰、办事程序简化,在规定时间内为民服务,无办事拖拉、推诿等现象;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服务优质温馨,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等现象。

争创一流行政能力:办事严明公正。严格依法依纪办事,按照政务公开的规定,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时限、结果,无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公开、公平、公正地履行职能。

争创一流队伍形象:工作廉洁自律。站所内部纪律严明,监督有力,强化职业道德建设,无“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等行为;作风亲民务实。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实际为民办实事,按时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工作成绩显著。

三、方法步骤

水利系统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由市、辖市(区)纠风办牵头组织,各辖市、区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各水利站为创建活动的主体,活动具体为:

(一)动员部署

各辖市、区水利局要按照活动开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量化活动内容,召开水利站动员大会,部署创建活动。各水利站要广泛宣传发动,使全体水利站的工作人员都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水利站职工的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二)具体实施

1、征求意见

各辖市、区水利局要设立投诉电话、信箱,采取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各界对基层水利站的意见和建议。各水利站要制定完善工作目标,公开服务承诺标准,通过多种渠道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照检查,做好自查自纠。

2、听证质询

各辖市、区水利局要积极指导各乡镇召开民主质询对话会,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村民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等对水利站进行现场听证质询,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水利站的意见和建议(参加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农民和企业代表不少于70%)。

对话要准备充分,议题集中,针对性强,能解决实际问题。听证质询对话会方案要提前一周报辖市、区纠风办,并严格按照宣读注意事项、告知听证质询内容、介绍参会人员、进行对话问答、总结表态承诺五个程序进行。听证质询的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报辖市区纠风办和主管部门。

3、整改提高

各辖市、区水利局要按照活动要求,下大力气解决好基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水利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改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水利站的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报各辖市、区水利局。

(三)检查考核阶段

检查考核根据水利局相关要求,结合市、辖市(区)纠风办的检查考核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辖市区水利局、各水利站要充分认识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重要性,把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要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各水利站要以此为契机,把开展这一运动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拓展服务范围、促进勤政廉政的重要载体,作为研究探索新时期搞好农村工作和群众工作的有效途径,对创建活动中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加以整改,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水利站的服务、管理和执法水平。

三要认真考核,扎实推进。要坚持一切从农村基层的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把创建活动作为年度一项重要工作,与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考核分数纳入县区考核重要内容(评分标准另行下达)。

 

附件:关于在农村基层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的贯彻意见

 

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水利  乡站  意见

  抄送:常州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7年7月24印发

                                           共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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