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水管[2005]19号
关于转发《江苏省湖泊保护规划编制
总体工作大纲》的通知 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水利局: 现将省水利厅苏水管〔2005〕50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湖泊保护规划编制总体工作大纲〉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你们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鬲湖、长荡湖的湖泊规划编制工作。 二、金坛市应主动按照《大纲》进度安排,做好钱资荡的现状调查等前期工作以及规划编制工作,并将进展情况按省要求及时上报。 三、请将湖泊规划编制工作的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和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于7月18日前报市水利局工管处。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湖泊保护规划编制总体工作大纲的通知 二○○五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水利 湖泊 规划 通知 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七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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