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水办[2004]10号
关于成立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区水利(水务)局,局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我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工作,局决定成立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由马乃强副局长任组长,吴惠盐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综合规划处、水政水资源处、工程管理处、财务审计处、水利建设处为成员单位。成员如下: 组 长:马乃强 副组长:吴惠盐 成 员:张萍霞 办公室主任 计玉根 综合规划处处长 卢保家 水政水资源处处长 程明耀 工程管理处处长 唐志明 财务审计处处长 池汉炳 水利建设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水政水资源处,由卢保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水利 法制 机构 通知 抄送:省水利厅,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办 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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