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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市十佳农机专业合作社”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2-0007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机发〔2012〕16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生成日期:2012-05-30 公开日期:2012-05-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市十佳农机专业合作社”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市十佳农机专业合作社”评选活动的通知
常农机发〔2012〕16号

常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文件

 

常农机发〔201216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市十佳

农机专业合作社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机局: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水稻机插作业水平,夯实争创水稻单产“十连冠”技术装备基础,树立一批服务优、效益高、管理严、信誉好的农机合作服务品牌,加速推进我市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进程。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全市十佳农机专业合作社”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十佳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评选,命名表彰十个服务诚信、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引导和促进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积极作用,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 评选对象

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报农机部门备案、正常运行满三年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社。

三、评选条件

(一)诚信服务。机插、耕翻、植保、收获、秸秆机械化还田等农机作业质量高,其中机插秧苗素质、亩基本苗数、栽插质量要符合高产农艺要求,得到所在镇、村群众好评,社会认知度高。

(二)规模较大。合作社社员10人以上。机库、配件库、油料库、维修车间等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农机具20台套以上(其中乘座式插秧机不少于4台),机具配套相对合理。年作业量5000亩以上(其中机插秧面积2000亩以上)。

(三)管理规范。经营服务、维修管理、机务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按照《江苏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指南》有关要求进行考评。

凡出现服务对象投拆、近三年内所购机具出现倒卖或外流、发生农机作业安全事故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不得参加年度评选。

三、评选程序

()农机专业合作社自愿向所在地农机部门提出申请,各地农机和乡镇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 各地农机部门对照标准给合作社打分,按照得分高低将前5名合作社上报市农机局,市农机局将组织复核评审。

(三)市农机局评审认定后,将对十佳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表彰奖励。

四、有关要求

()各地农机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程序推荐复核,不得徇私舞弊。

()农机专业合作社在上报前,应当取得多数社员同意后,再提交真实材料。严禁弄虚作假,若查实作假者,将取消其资格。

()请各地农机部门于1110前填写《2012年常州市十佳农机专业合作社申报书》、《2012年常州市十佳农机专业合作社评分表》(详见附件12),一式2份报市局农机处。

 

附件:1. 2012年常州市十佳农机专业合作社申报书

      2. 2012年常州市十佳农机专业合作社评分表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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