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文件
常农发〔2012〕52号
关于做好第二批市级现代农业
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为加快建设一批起点高、功能全、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常办发[2011]8号)的要求,现就做好第二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全市范围内符合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认定标准(附件2),综合性、专业性农业产业园区的核心区面积分别达到万亩以上、3000亩以上(园艺、水产类),园区主导产业比重达到70%以上,近三年园区总投入3000万元以上的各类产业园区。
二、申报主体与程序
凡符合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申报条件的,由园区自行提出申请,经辖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农业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评审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认定授牌。
三、申报材料
申报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认定申报书(附件1),主要包括园区基本情况、规划设计概况、产业特色、科技水平、物质装备、运行机制、综合效益等;
2、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综合性农业产业园区的总体规划须经辖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市级(专业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规划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编制;
3、园区管理经营机构成立批文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需提供企业注册登记资料、法人登记证、入园合作经济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等。
5、园区规划面积及建成面积、GPS四至图;
6、其他相关附件。
四、其他事项
申报工作于2012年4月6日开始受理,4月20日前受理结束。各地要认真对照申报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重点园区进行申报,各辖市(区)申报数量不超过5个(第二批拟认定10个左右),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市农业委员会科教处。
联系人:汤琪,电话:0519—85682240
附件:1.常州市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认定申报书
2.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认定标准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1:
常州市市级现代农业
产业园区认定申报书
园 区 名 称:
实施地点:
申报单位: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真:
邮 编: E-mail:
申报日期:
园区归口管理单位:
二○一二年三月
一、园区基本情况。园区名称、建设地点,所在区位、面积、人口、劳动力情况,建设和投资规模等。
二、规划设计概况。规划设计单位、主要内容,审批情况等。
三、产业特色。产业类型(蔬菜园艺、规模畜禽、水产养殖等)、各产业规模、优势特色产业产值比重等。
四、科技水平。园区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引进、试验、展示基地建设,专业化种苗育繁中心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定(认证),品牌创建等情况。引进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拥有的专利、技术成果等,园区经营管理人才水平,技术依托单位及专家情况;
五、物质装备。园区基础设施、高效农业生产设施等。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储藏加工和流通设施等建设配套情况。
六、运行机制。园区管理经营机构情况,园区农业科技、信息、农资供应、农产品营销等服务体系情况,入园加工和流通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市场竞争主体情况。
七、综合效益。上年度园区生产基地亩均效益、加工与流通企业效益、辐射带动农民增收的效益等。
八、下一阶段工作打算。主要思路、重点工作内容和保障措施等。
附:
常州市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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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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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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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建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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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依托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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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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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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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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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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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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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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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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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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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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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上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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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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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市(区)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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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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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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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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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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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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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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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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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园区经济效益(初级、加工农(水)产品量,产值、税后利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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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辐射带动能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数量、面积;培训农民数;辐射面积、辐射区农民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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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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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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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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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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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认定标准
1、规划设计科学。规划由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经辖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2、产业特色明显。根据《常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2009-2015)》,根据自身特点,资源优势,引导产业集中连片,园区建设要突出主体产业,综合性产业园区明确一个适合当地的主体产业,专业性园区要形成鲜明特色,要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农产品产地市场,园区特色产业产值占园区总产值的70%以上。
3、科技含量较高。创新能力强,园区科技力量能满足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示范、推广的需要。要大力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建立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种子种苗中心。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有紧密的合作关系,有科研教学推广单位作为技术依托,提高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能力。
4、物质装备先进。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农田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园艺项目设施化比重达到80%以上,要充分运用智能温室、钢架大棚、喷滴灌等先进设施装备。畜禽养殖实行规模化生产,配套科学的饲养设施及粪污与废弃物处理装备,实行清洁生产。渔业基础设施先进,养殖池达到规格化、标准化要求,有独立的排灌系统和先进的配套设备。
5、运行机制灵活。园区建设主体清晰,管理部门明确,内部制度健全。园区农业科技、信息、农资供应、农产品营销等服务体系健全。有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等主体在园区兴业、创业。
6、综合效益显著。蔬菜园艺类园区年亩均效益8000元以上,水产类园区年亩均效益5000元以上,畜牧类园区年亩均效益2万元以上。辐射带动当地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成效显著,辐射规模2万亩以上(渔业辐射规模1万亩以上)。
7、产业化水平较高。以产业化经营为方向,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化的市场性功能。主体上实行政企区分,生产性投入以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为主体,不断积累壮大园区规模。做强做大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实现生产、加工、销售的一体化经营,在建设特色产业、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基础上,统筹谋划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流通服务业,加强与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企业的衔接,建立稳定的农产品市场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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