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文件
常农发〔2012〕45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乡镇畜牧兽医站
标准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发挥基层站的职能作用,着力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乡镇畜牧兽医站现代化建设进程,确保我市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对乡镇畜牧兽医站职能和工作的要求,结合全市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的开展,特制订《常州市乡镇畜牧兽医站标准化建设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常州市乡镇畜牧兽医站标准化建设方案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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